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进行处理。A.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B.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C.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D.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题目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进行处理。

A.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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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是指植物新品种权人依法对其授权品种享有的具体权利,主要包含()。

    A.生产权

    B.销售权

    C.使用权

    D.转让权

    E.回收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无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的期限为自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6个月后

    B.对于不具备一致性的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

    C.对于不具备稳定性的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书面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

    D.品种权人对于宣告其品种权无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答案:B,C,D,E
    解析: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6条:“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7条:“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稳定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7条:“自审批机关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或者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请求,对不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和第17条规定的,宣告品种权无效;对不符合本条例第18条规定的,予以更名。宣告品种权无效或者更名的决定,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并通知当事人。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的期限为自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任何时间,并没有限制为6个月后,选项A错误。选项BCD正确。注意:品种权的无效,如果缺乏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或稳定性,均可以宣告无效;如果新品种的名称不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8条的规定,则予以更名。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视为自始不存在,E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E选项。

  • 第3题:

    7、下列选项中,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选项有:()

    A.利用授权的品种进行育种的科研活动

    B.采集授权品种的根部进行再繁殖并出售

    C.为了商业目的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但能够证明其合法来源

    D.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利用授权的品种进行育种的科研活动;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 第4题:

    ( )是指品种权人有权禁止没有经过自己许可的其他人,基于商业目的生产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A.生产权

    B.许可权

    C.转让权

    D.追偿权

    答案:A
    解析:
    生产权是指品种权人有权禁止没有经过自己许可的其他人,基于商业目的生产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 第5题:

    下列属于对植物新品种权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时,可以不经品种权人的许可

    B.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时,须向品种权人支付使用费

    C.强制品种权人许可他人实施植物新品种,不必向品种权人支付使用费

    D.品种权人对强制许可决定或者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为了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确保社会公众接触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机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对权利人的专有权行使进行适当的限制。其包括以下两部分:

    1.合理使用

    主要包括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以及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两种情况。此时,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品种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不得侵犯品种权人的其他权利。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2.强制许可

    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审批机关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的请求强制品种权人许可他人实施植物新品种,并由审批机关予以登记和公告。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1条的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品种权人对强制许可决定或者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