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有:①成本法。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成本法适用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②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当期投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