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夫李某曾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被害人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A. 直接证据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亲眼目睹被告人张某持刀抢劫被害人丘某。李某的证言属于( )。

    A.无罪证据

    B.有罪证据

    C.间接证据

    D.传来证据


    答案:B

  • 第2题:

    王某向法院起诉李某偿还借款1万元,并向法庭出具李某出具的借条一张,李某主张已经偿还王某的借款1万元,并出具王某出具的收条一张,以及证人赵某的证言,赵某因碍于情面没有出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借条是书证、直接证据、属于本证
    B.收条是书证、直接证据、属于反证而不是本证
    C.一个证据不可能同为本证和反证
    D.因赵某有合理理由没有出庭,所以其出具的证言可以作为单独定案的证据


    答案:A
    解析:
    根据证据和举证责任的关系划分,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的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证据即本证,不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即反证。本题中对于借钱的事实,王某负有举证责任,提交的借条是本证,李某没有举证责任,其提出的收条是为了反驳王某的主张,所以对于借钱的事实,收条是反证,但是对于还钱的事实,李某负有举证责任,提交的收条是本证。所以同一证据对于不同的事实和不同的当事人来讲可能既是本证又是反证。

  • 第3题: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哪些证据?()

    A: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证据的分类。详解:刑事证据的分类是指按照证据本身的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划分。(1)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李某的证言是转述徐某说话的内容,属于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李某的证言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徐某杀害高某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3)根据证据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划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认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李某的证言显然属于有罪证据。(4)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是实物证据。李某的证言是言词证据,故本题应全选。

  • 第4题:

    在一起凶杀案中,胡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了他人。案件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了胡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的他听王某说胡某持刀杀了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的结论: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在本案中的这些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有:( )。

    A.匕首

    B.王某的证言

    C.李某的证言

    D.法医的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AD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直接证据。凡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间接证据。匕首和鉴定结论都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而王某和李某的证言都指明了犯罪嫌疑人是胡某,属直接证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5题:

    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他人,证据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意见说明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对本案中的这些证据表述正确的有:

    A:案件中的凶器匕首属于物证,并且是直接证据
    B:王某的证言来自其亲眼所见,因此是原始证据
    C:李某由于是听他人转述杀人经过,因此其所作的证言属于间接证据
    D:法医鉴定属于鉴定意见,不是言词证据

    答案:B
    解析:
    匕首不能直接证明杀人的事实,不是直接证据,A项错;李某的证言得自他人,属于传来证据,但是证言的内容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是直接证据,C项错;法医鉴定属于鉴定意见,同时也是言词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