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全身(乙醚)麻醉深度的分期标准如下:(1)第I期(镇痛期)从麻醉诱导开始到病人意识消失。大脑皮层逐渐受到抑制,意识逐渐消失,痛觉减退,呼吸和心率稍增快,其他反射仍存在。此期不宜手术。
(2)第II期(兴奋期)大脑皮层受到抑制,皮层下中枢失去控制,临床表现为兴奋状态,如呼吸紊乱、血 压和心率波动。最后出现深而有节律的呼吸。此期禁忌任何手术。
(3)第III期(手术麻醉期)皮层下中枢被抑制,兴奋状态消失,痛觉消失。此期适宜手术,分为4级。 第一级呼吸规律,频率稍快;眼睑反射消失,眼球活动减少;但肌肉不松弛。可施行二般手术。 第二级眼球固定中央,瞳孔不大;呼吸频率稍慢,但幅度无明显改变;肌张力逐渐减弱。可施行腹部手术。 第三级瞳孔开始散大;胸式呼吸减弱,腹式呼吸增强;血压下降,肌松弛。可施行刺激强度大的手术及操作。第四级肌完全松弛,呼吸逐渐停止,循环显著抑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减浅麻醉。
(4)第IV期(延髓麻醉期)呼吸停止,血压测不到,瞳孔散大。如不及时抢救可导致心脏停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