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增加和减少的品种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 )。A、“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6%B、“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3%C、“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D、“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4%E、“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7%

题目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增加和减少的品种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 )。

A、“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6%

B、“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3%

C、“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D、“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4%

E、“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7%


相似考题
更多““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增加和减少的品种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目录

    A.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可以部分调整

    B.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制定

    C.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经国家核准

    D.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E.各地参照国家制定的参考目录,增减的品种数不得超过总数的15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要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

    A.5%
    B.10%
    C.15%
    D.20%
    E.25%

    答案:C
    解析:
    甲类药品全 国统一执行,各地不得调整,乙类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正式颁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职工, 使用目录上的甲乙类药和目录之外的中药饮片均可按各地 规定的比例报销。目录上的西药和中成药分甲、乙两类,甲类药 品种由全国统一执行,各地不得变动;乙类药品种各省区市有15%的调整权。乙类药一般价格比甲类药高,个人支付费用的比 例也高于甲类药,具体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制定。

  • 第3题: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目录”()

    A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可以部分调整

    B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制定

    C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经国家核准

    D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E各地参照国家制定的参考目录,增减的品种数不得超过总数的15%


    D

  • 第4题: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要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

    A、5%

    B、10%

    C、15%

    D、20%

    E、25%


    参考答案:C

  • 第5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的调整(增加和减少)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

    A.10%
    B.12%
    C.14%
    D.15%

    答案:D
    解析: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