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与何女士2000年结婚,婚前何先生有5万元的股票资产,婚后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何先生操作股票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2001年用共同财产追加投人15万元资金,到2009年股票市值已经变为200万元。两人在婚后因为性格不合发生多次争吵,并决定协议离婚。二人对其他财产的处理没有异议,但对股票不知如何处理,针对股票资产下列( )建议是合适的。A.其中5万元是何先生的婚前个人资产,其余是夫妻共同财产B.何女士可以分得7.5万元的股票资产C.根据比例,其中150万元是共同财产D.何女士可以分得100万元的股

题目

何先生与何女士2000年结婚,婚前何先生有5万元的股票资产,婚后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何先生操作股票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2001年用共同财产追加投人15万元资金,到2009年股票市值已经变为200万元。两人在婚后因为性格不合发生多次争吵,并决定协议离婚。二人对其他财产的处理没有异议,但对股票不知如何处理,针对股票资产下列( )建议是合适的。

A.其中5万元是何先生的婚前个人资产,其余是夫妻共同财产

B.何女士可以分得7.5万元的股票资产

C.根据比例,其中150万元是共同财产

D.何女士可以分得100万元的股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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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接上题,股票市场瞬息万变,如果将股票变现后分割可能引发较大损失,则()选择是最合适的。

    A:等股市稳定后再分割
    B:何女士将属于自己的股票资产委托何先生操作
    C:何先生保留全部股票资产,给何女士作价补偿
    D:立即变现分配资金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共用题干
    2011年6月何先生与王女士结婚,2014年5月王女士作为投保人为何先生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同时王女士为惟一受益人。一人婚后无子女。何先生的父母尚在。根据案例回答71~78题。

    2015年9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同年10月何先生发生交通意外不幸遇难,则()可以作为受益人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A:王女士
    B:何先生的父母
    C:王女士的父母
    D:王女士的父母与何先生的父母

    答案:A
    解析: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时,何先生与王女士是婚姻关系,王女士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故保险合同有效。王女士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在两人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王女士有权就投保人与受益人进行变更,但并未实施,所以本案王女士可以作为惟一受益人得到理赔。


    投保人给予保险人的对价是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对价是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当客观形势发生变化,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使得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不符合投保人的要求时,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保障自己利益的方式,如果他放弃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保障,应当允许其解除保险合同。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归受益人独立享有,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 第3题:

    共用题干
    2011年6月何先生与王女士结婚,2014年5月王女士作为投保人为何先生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同时王女士为惟一受益人。一人婚后无子女。何先生的父母尚在。根据案例回答71~78题。

    若2015年年底何先生发生交通意外不幸遇难,则()可以作为受益人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A:王女士
    B:何先生的父母
    C:王女士的父母
    D:王女士的父母与何先生的父母

    答案:A
    解析: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时,何先生与王女士是婚姻关系,王女士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故保险合同有效。王女士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在两人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王女士有权就投保人与受益人进行变更,但并未实施,所以本案王女士可以作为惟一受益人得到理赔。


    投保人给予保险人的对价是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对价是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当客观形势发生变化,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使得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不符合投保人的要求时,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保障自己利益的方式,如果他放弃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保障,应当允许其解除保险合同。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归受益人独立享有,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 第4题:

    2011年6月何先生与王女士结婚,2014年5月王女士作为投保人为何先生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同时王女士为唯一受益人。二人婚后无子女,何先生的父母尚在。

    若2015年年底何先生发生交通意外不幸遇难,则( )可以作为受益人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A.王女士
    B.何先生的父母
    C.王女士的父母
    D.王女士的父母与何先生的父母

    答案:A
    解析: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时,何先生与王女士是婚姻关系,王女士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故保险合同有效。王女士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11年6月何先生与王女士结婚,2014年5月王女士作为投保人为何先生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同时王女士为惟一受益人。一人婚后无子女。何先生的父母尚在。根据案例回答71~78题。

    2015年年底,王女士声称何先生遭遇了意外,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证明何先生的死因是王女士蓄意谋杀,则保险公司应()。
    A:按合同规定给予赔偿
    B:给予部分赔偿
    C:不予赔偿
    D:剥夺王女士的受益权

    答案:C
    解析: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时,何先生与王女士是婚姻关系,王女士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故保险合同有效。王女士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在两人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王女士有权就投保人与受益人进行变更,但并未实施,所以本案王女士可以作为惟一受益人得到理赔。


    投保人给予保险人的对价是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对价是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当客观形势发生变化,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使得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不符合投保人的要求时,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保障自己利益的方式,如果他放弃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保障,应当允许其解除保险合同。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归受益人独立享有,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