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有三兄弟杨甲、杨乙和杨丙,杨丙幼年时送给陈某作养子,杨丙结婚时,陈某为其盖了二层的新房,因邻居失火,该房屋被烧毁。杨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来,让杨丙夫妇及陈某居住,不久杨丙的生母病故。杨甲与杨乙要收回房子,杨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继承。A:杨甲和杨乙 B:杨甲、杨乙和杨丙 C:杨甲、杨乙、陈某 D:杨甲、杨乙、杨丙及陈某

题目
杨家有三兄弟杨甲、杨乙和杨丙,杨丙幼年时送给陈某作养子,杨丙结婚时,陈某为其盖了二层的新房,因邻居失火,该房屋被烧毁。杨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来,让杨丙夫妇及陈某居住,不久杨丙的生母病故。杨甲与杨乙要收回房子,杨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继承。

A:杨甲和杨乙
B:杨甲、杨乙和杨丙
C:杨甲、杨乙、陈某
D:杨甲、杨乙、杨丙及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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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父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为( )。

    A.甲、乙和他们的生父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

    D.甲和乙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 第2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做养子,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丙成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以为自己有权继承妈妈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 )继承。

    A.甲以及乙
    B.甲、乙以及丙
    C.甲、乙、丙以及胡某
    D.甲、乙以及胡某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划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故丙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第3题:

    杨某为养羊专业户,一日在放羊的过程中遭遇冰雹,羊受惊走散,分别混人甲、乙、丙的羊群。请回答第89~91题:
    丙拾得羊三后,私下将其卖给了不知情的朱某,获得价款1000元。1年后杨某偶然发现羊三在朱某处,朱某为羊三已支付草料费300元,杨某要求朱某返还牛三,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杨某有权要求朱某返还羊三,但应支付朱某所付牛款及草料费1300元
    B.杨某有权要求朱某返还羊三,但须向朱某支付草料费300元
    C.杨某要求丙返还羊三的权利受到2年的限制
    D.朱某支付的1000元价款,有权要求丙偿还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权利人要求受让人返还遗失物,无须支付价款,受让人支付的价款向拾得人主张,拾得人构成不当得利。因此,B和D正确。由于朱某不知情,因此其对羊三的占有是善意占有,根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A错误,B和D正确。权利人要求受让人返还拾得物的权利受到2年的限制,但是对拾得人的返还请求权没有时间的很制,因此,C错误。

  • 第4题:

    杨某是甲公司业务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老客户,杨某专门负责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后杨某辞职。甲公司并没有将该事项通知乙公司,也没有收回杨某的空白合同。后杨某拿着这些空白合同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多项业务合同,给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根据规定,该损失应当由(  )承担。

    A.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杨某和甲公司共同

    答案:B
    解析:
    杨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表见代理行为直接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见代理人杨某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甲公司承担。

  • 第5题:

    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
    A.甲和乙
    B.甲、乙和丙
    C.甲、乙和王某
    D.甲、乙、丙和王某


    答案:A
    解析:
    解析:丙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不享有对其生母的继承权。王某与死者不能产生继承关系。

  • 第6题:

    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查人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生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亵的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杨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许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既是被害人陈述,也是证人证言

    B.关于甲被猥亵的经过,许某的证言可作为甲陈述的补强证据

    C.关于乙被猥亵的经过,甲的证言属于传闻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甲、乙、丙因年幼,其陈述或证言必须有其他证据印证才能采信

    答案:A
    解析:
    选项 A 正确。甲“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过”属于被害人陈述的范畴,向侦查人员反映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的情况,属于证人证言的范畴。选项 B 错误。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本题中“三年级女生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可知许某的证言来自甲的陈述,没有独立的来源。选项 C 错误。根据传闻证据规则,证人证言必须当庭陈述,没有当庭陈述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因此,直接认定“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的说法错误。68选项 D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可知,甲、乙、丙的陈述或证言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第7题:

    (2019年)甲县的杨某在乙县购买丙县电磁炉厂生产的电磁炉,因电磁炉漏电导致杨某位于丁县的房屋烧毁受损。杨某欲提起侵权之诉,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有( )。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县人民法院

    答案:B,C,D
    解析: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 第8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杨某出售该住房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因老杨在购买该住房时杨某已结婚,所以杨某有权出售该住房
    B、杨某无权出售该住房,但有权对老杨的出售行为提出异议
    C、杨某名字在户口簿内,有权出售该住房
    D、老杨可以委托杨某出售该住房

    答案:D
    解析:
    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因而是房屋交易前必不可少的环节。本题中,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故只有老杨才有权利出售该住房。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所以无权对老杨的出售行为提出异议。但是老杨可以选择委托杨某来出售该房屋。

  • 第9题:

    杨某因盗窃某单位仓库内存放的电机,被李某告发,司法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1998年11月6日杨某刑满释放,杨某一直伺机报复李某。2000年12月12日,杨某找到其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兄江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去打猎,想借江某的枪用。民警江某即将自己的手枪借给杨某,并给了5发子弹。杨某拿到枪后,将子弹上膛,准备去杀害李某。在寻找李某的途中,杨某遇同学甲和乙。甲问杨某“急匆匆地去干啥?”杨某答道:“李某不是东西,害我坐3年牢,我找他算账去。”并 掏出手枪晃了一下。甲、乙即上前劝阻杨某,劝他不要干蠢事。杨某不听劝阻,执意前行。乙冲上去想夺下杨某的手枪,在拉扯争夺中,杨某不慎扣动扳机,将旁边的甲击中。 杨某见状,即与乙一起送甲到医院抢救,甲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2)江某借枪给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3)对杨某如何处罚?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中,杨某具有刑法意义的行为有两个:一是以报复、杀害李某为目的而向江某借枪的行为;二是在甲、乙劝阻的过程中,不慎扣动扳机,将甲打死的行为,应明确杨某对甲的死亡主观上持有何种心理态度。
    (1)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2)江某身为公安人员,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擅自将枪支借给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3)杨某的故意杀人罪因处于预备形态,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 罚;其故意杀人罪发生在盗窃罪刑满释放的5年之内,依法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在对杨某以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并罚时,应当考虑上述两个法定的量刑因素。

  • 第10题:

    关于确定商务谈判代表的人选,甲、乙、丙三位公司老总的意见分别是:甲:假如不选派杨经理,那么不选派高经理。乙:假如不选择高经理,那么选择杨经理。丙:要么选择杨经理,要么选择高经理。在下列选项中,甲、乙、丙三人能同时得到满意的方案是()

    • A、选杨经理,不选高经理
    • B、选高经理,不选杨经理
    • C、杨经理与高经理都选派
    • D、杨经理与高经理都不选派
    • E、不存在此种方案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确定商务谈判代表的人选,甲、乙、丙三位公司老总的意见分别是:甲:假如不选派杨经理,那么不选派高经理。乙:假如不选择高经理,那么选择杨经理。丙:要么选择杨经理,要么选择高经理。在下列选项中,甲、乙、丙三人能同时得到满意的方案是()
    A

    选杨经理,不选高经理

    B

    选高经理,不选杨经理

    C

    杨经理与高经理都选派

    D

    杨经理与高经理都不选派

    E

    不存在此种方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甲、乙、丙三个人的意见,选项A,对于甲、乙、丙三个的意见都满足。选项B,与甲矛盾。选项C,与丙矛盾。选项D,与乙、丙都矛盾。

  • 第12题:

    多选题
    乙公司拒绝承兑,陈某可以主张权利的对象是(  )。
    A

    B

    C

    杨某

    D

    张某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五十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 第13题:

    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2004年2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杨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杨在乙单位继续完成。2005年10月,该项研究取得了成果,该项成果应由( )。

    A.甲单位独立享有

    B.乙单位独立享有

    C.杨某独立享有

    D.甲、乙两单位分享


    正确答案:D
    D。本题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 第14题:

    杨某为养羊专业户,一日在放羊的过程中遭遇冰雹,羊受惊走散,分别混人甲、乙、丙的羊群。请回答第89~91题:
    由于杨某的羊与乙的羊在品种、大小等方面皆相同,并且乙的羊数量众多,因此,乙一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羊群中混入了杨某的羊。一日,杨某找到乙,要求其返还羊二,乙已经花去草料费30元。下别表述正确的是:
    A.杨某请求返还羊二,可基于物上请求权
    B.杨某请求返还羊二,可基于不当得利
    C.乙请求支付30元的草料费可基于无因管理
    D.乙无权请求支付30元的草料费


    答案:A,B,C
    解析:
    权利人有权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返还的依据可以是基于所有权,或者是基于不当得利。据此,A、B正确。《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支付的草料费为必要费用,权利人杨某应当支付。据此,C正确,D错误。

  • 第15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 ( )


    A.甲和乙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胡某
    D.丙和胡某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遣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故选A

  • 第16题:

    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查人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生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亵的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杨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许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
    关于本案侦查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经出示工作证件,侦查人员可在学校询问甲

    B.询问乙时,可由学校的其他老师在场并代行乙的诉讼权利

    C.可通过侦查实验确定甲能否在其所描述的时间、地点看到杨某猥亵丙

    D.搜查杨某在学校内的宿舍时,可由许某在场担任见证人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件。67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据此可知,“学校的其他老师”无权代行乙的诉讼权利。选项 C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选项 D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据此可知,许某不得担任见证人。

  • 第17题:

    某省甲县居民杨某到某直辖市乙区某公司担任市场拓展专员,常年居住于该市丙区。一日出差至某自治区丁县。丁县公安局以杨某屡次嫖娼为由决定对其收容教育,并交付位于戊县的某市收容教育所执行。杨某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戊县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杨某不服起诉,被告为丁县公安局。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1句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丁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即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法院。《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收容教育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原告杨某户籍所在地即甲县、经常居住地即丙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即戊县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即甲县、丙区、戊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故A、C、D项应选。B项既非被告所在地法院,也非原告所在地法院,故排除之。

  • 第18题:

    杨家有三兄弟杨甲、杨乙和杨丙,杨丙幼年时送给陈某作养子,杨丙结婚时,陈某为其盖了二层的新房,因邻居失火,该房屋被烧毁。杨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来,让杨丙夫妇及陈某居住,不久杨丙的生母病故。杨甲与杨乙要收回房子,杨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 )继承。

    A.杨甲和杨乙
    B.杨甲、杨乙和杨丙
    C.杨甲、杨乙、陈某
    D.杨甲、杨乙、杨丙及陈某

    答案:A
    解析: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与养父母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本题中杨丙被送给陈某做养子,其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即告解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 第19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  )。

    A、由甲机构原额返还
    B、由甲机构双倍返还
    C、由杨某原额返还
    D、由杨某双倍返还

    答案:D
    解析: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由杨某双倍返还。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 第20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甲机构在接受杨某的售房委托时,应开展的工作为(  )。

    A、实地查勘房屋状况
    B、验看杨某的房产证
    C、进行产权调查
    D、帮助杨某修复房屋缺陷

    答案:A,B,C
    解析:
    物业查验包括:①现场查验。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在业主或其代理人的带领下,亲临现场,实地查勘房屋状况。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根据现场查验后所了解的情况,向业主提出一些化解房屋缺陷的建议,以利于成交。②产权调查。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首先要求出售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其次,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抵押和贷款情况、土地使用情况、是否有法院查封等信息。

  • 第21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继承。


    正确答案:甲和乙

  • 第22题:

    杨某因出国留学1年,将其8岁的儿子甲委托李某(系杨某姐夫)代管。一日甲将邻居小孩乙打伤,其损失应由()。

    • A、杨某承担大部分,李某承担小部分
    • B、乙监护人承担,如李某有过错适当承担
    • C、杨某承担,李某有过错负连带责任
    • D、李某承担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问答题
    案例:200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一借款意向,乙公司对甲公司称:有一大项目急需50万元人民币,请甲公司借给其50万元,使用3个月,以解燃眉之急,并提出利率从优。甲公司既想赚取高额利息,又怕将钱借出去遭到损失。为此,2006年10月8日,甲公司找到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某,要求杨某帮助调查乙公司的注册及资信情况。杨某当即便称其有一朋友在某工商局,可以去查询,声称:甲公司除了如数向杨某交纳委托费用外,还要向杨某的朋友支付好处费,并且保证其朋友提供的信息是确实可靠的。甲公司当即同意。10日后,甲公司交给杨某咨询费5000元,并让杨某转交其朋友3000元,杨某没有给甲公司任何收据,只是给予甲公司8000元发票,借甲公司冲帐,11月杨某找到其在工商局的朋友,托其利用工作之便查阅了乙公司的资信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当日,杨某将资信情况交给甲公司,甲、乙公司于次日达成借款协议。问:本案中律师杨某有何违法、违纪行为?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杨某因出国留学1年,将其8岁的儿子甲委托李某(系杨某姐夫)代管。一日甲将邻居小孩乙打伤,其损失应由()。
    A

    杨某承担大部分,李某承担小部分

    B

    乙监护人承担,如李某有过错适当承担

    C

    杨某承担,李某有过错负连带责任

    D

    李某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