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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有关自然人行为能力准据法的规定表现为:()

    A、原则上适用其属人法

    B、对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行为能力适用其行为地法

    C、外国人在我国境内为民事行为的,如其属人法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我国法律规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有民事行为能力

    D、对于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或者未定居时的住所地法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甲为中国公民,定居在法国,德国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需要确定甲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根据德国法律“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德国法院根据中国冲突法的这一规定,适用了法国法来确定甲的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完全反致

    答案:C
    解析:
    【考点】反致的各种类型。详解:反致包括直接反致、间接反致、转致、完全反致等几个类型,其中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案件本应适用外国法,但该外国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法院地法,结果法院适用了法院地法。间接反致,是指某一案件,甲国法院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甲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了甲国法。转致,是指甲国法院根据冲突规范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丙国法。完全反致又称为双重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种独特做法,是指英国法院的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依英国法应该适用某外国法,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院的法官一样来裁断案件,再根据该外国法对反致所采取的态度来决定应适用的法律。本案中德国法院本应适用中国法,但中国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法国法,德国法院最终适用了法国法,属于转致。因此,C选项正确。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由此可见,我国是不承认反致的国家。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法律规定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A、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B、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答案:C
    解析:
    【考点】冲突规范的含义和类型。详解: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冲突规范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一部分是应该适用的法律。A、D两项均不符合该结构。A项是存在国籍积极冲突时的解决办法,D项是国际惯例补缺适用的规定。两项均未解决具体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不属冲突规范。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它既可以明确指出适用内国法,也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C项没有确切指明适用内国法或者外国法,而是给出了一个系属,要在具体的案件中才可推定最后应适用的法律,是典型的双边冲突规范,为正确选项。B项则明确了在我国境内行为的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我国法律,是规定适用内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

  • 第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 )的法律。

    A.国籍国

    B.定居国

    C.行为地

    D.最密切联系地


    参考答案:B

  • 第5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A、定居国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D
    解析:
    【考点】冲突规范的结构。详解:冲突规范由范围、系属和关联词三部分组成。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冲突规范的范围可以判断该规范适用于调整哪一类民商事法律关系。而系属规定冲突规范中范围所应适用的法律。本题中要解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确定问题。所以,当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