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副县长杨某,在招投标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应当追究杨某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依据党章,对杨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分。A.警告B.严重警告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题目

某县副县长杨某,在招投标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应当追究杨某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依据党章,对杨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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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受贿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罪

    B.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 A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选项 B、 D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选项 C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 第2题:

    关于受贿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罪
    B.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选项B、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 第3题:

    【单选题】关于受贿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索取他人财物,必须为他人谋取利益才构成受贿罪

    B.收受他人财物,必须为他人谋取利益才构成受贿罪

    C.为他人谋取利益,仅限于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

    D.为他人谋取利益,仅限于非法利益


    负责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接受某供应商的请托,答应在采购时优先考虑其产品,事后收受了3万元回扣,甲构成受贿罪

  • 第4题: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该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正确理解有:
    A.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B. “为他人谋取利益”必须发生在得到他人财物之后
    C. “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既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利益
    D. “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是收受型受贿罪的要件,也是索取型受贿罪的要件


    答案:A,C
    解析: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底线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因此,A项正确,当选。“为他人谋取利益” 既可发生在得到他人财物之前,也可发生在得到他人财物之后,因此,B项错误,不选。“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性质并未受到限制,既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利益,因此,C项正确,当选。“为他人谋取利益”仅是收受型受贿罪的要件,不是索取型受贿罪的要件,后者仅须索取贿赂即构成受贿罪,因此,D项错误, 不选。

  • 第5题: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才能构成受贿罪
    B.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以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才构成斡旋受贿行为
    C.构成行贿罪必须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
    D.如果能够查明巨额财产确系贪污、受贿等犯罪所得,应以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被动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这里非法与否在所不问。斡旋受贿和行贿都必须以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才能构成犯罪。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必须是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如果能够查明巨额财产确系其他的犯罪所得,则按相关犯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