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甲打算开一家饭店,经打听,需要分别取得某市工商局、卫生局、消防局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许可是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B.行政许可是双方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D.行政许可的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本案中,下列做法中不合法的是:( )。A.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行使原来由三个部门分别行使的行政许可权
B.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三个部门在同一个办公地点联合、集中办理许可
C.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然后由工商局转告其他两个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D.该市人民政府决定仍然由三个部门分别在各自的办公地点办理行政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某甲( )。A.必须书面提出申请
B.必须亲自到行政机关办公地点申请
C.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D.不需要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宗旨和目的不包括下列哪项:( )A.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B.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C.规范行政许可得设定和实施
D.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履行我国入世的承诺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第1题:
甲某准备开一家饭店,经询问需要取得所在市的工商局、卫生局和消防局等行政部门的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做法中不合法的是( )。
A.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行使原来由三个部门分别行使的许可权
B.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三个部门在同一个办公地点联合、集中办理许可
C.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然后由工商局转告其他两个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D.该市人民政府决定仍然由三个部门分别在各自的办公地点办理许可事宜
第2题:
根据下面的文字资料回答 76~80 题。
某甲到其住所地工商局申请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工商局工作人员某乙要求其使用工商局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并向某甲收取了合理的工本费用。之后,某乙告知某甲材料不全并且其中一个材料类似商业广告,要求其修改并按照公示牌列表补交其他材料,但未出具任何书面凭证。某甲在仔细查看后,发现公示牌上确实没有相关内容,觉得某乙是故意刁难,一气之下将公示牌踢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某派出所民警某丙赶到后,询问了相关人员,根据证人证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某甲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某甲当场缴纳。
第 76 题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某甲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亲自去工商局提出申请是正确的,因为根据《行政许可法》某甲不得委托代理人向工商局提出申请
B.向某甲收取工本费用的做法是正确的
C.某甲应当对其申请材中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D.如果某甲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则某甲有权要求当场更正,但该工商局有权决定是否同意
E.如果某甲申请材料中的错误不可以当场更正,工商局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告知甲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3题:
1、某市工商局把没收的假药卖给当地某医院,该医院出售这批假药时被市卫生局发现,经查实对市工商局及医院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上述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是
A.市人民政府
B.医院
C.市工商局
D.市卫生局
第4题:
某甲准备开一家饭店,经询问需要取得所在市的工商局、卫生局和消防局等行政部门的许可,则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做法中不合法的是()。
A. 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行使原来由三个部门分别行使的许可权
B. 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三个部门在同一个办公地点联合、集中办理许可
C. 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然后由工商局转告其他两个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D. 该市人民政府决定仍然由三个部门分别在各自的办公地点办理许可事宜
第5题:
1996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饭店,生意很火。一直到了2003年,县广场整修,并根据该县的城市规划,甲的饭店必须搬迁。于是甲将饭店搬到离新广场稍远的一个地方,仍然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在甲的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时,甲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祛》,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县工商局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在其自由裁量权之内
B.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
C.甲饭店字号须经县工商局批准,但工商局不予批准的理由不成立
D.县工商局的行为完全合法。
【考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奈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许可法定和依法许可”原则,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必须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事项依法审查相对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而不能以法律之外的理由否定相对人的申请。本案中,县工商局有权审批该饭店的字号,但是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非法定,故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