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植物药类的一般采收原则
1. 根及根茎类
一般在秋、冬两季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萎时及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采收,此时根或根茎中贮藏的营养物质最为丰富,通常所含有效成分也比较高,如牛膝、党参、黄连、大黄、防风等。有些中药由于植株枯萎时间较早,则在夏季采收,如浙贝母、延胡索、半夏、太子参等。但也有例外,如明党参在春天采集较好。
2. 茎木类
一般在秋、冬两季采收,此时有效物质积累丰富,如大血藤、鸡血藤、首乌藤、忍冬藤等。有些木类药材全年均可采收,如苏木、降香、沉香等。
3. 皮类
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此时树皮养分及液汁增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较快,皮部和木部容易剥离,伤口较易愈合,如黄柏、厚朴、秦皮等。少数皮类药材于秋、冬两季采收,此时有效成分含量较高,如川楝皮、肉桂等。根皮通常在挖根后剥取,或趁鲜抽去木心,如牡丹皮、
五加皮等。
采皮时可用环状、半环状、条状剥取或砍树剥皮等方法。如杜仲、黄柏采用的“环剥技术”,即在一定的时间、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将离地面15~ 500px处向上至分枝处的树皮全部环剥下来,剥皮处用塑料薄膜包裹,不久便长出新皮,一般3年左右可恢复。
4. 叶类
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如艾叶、臭梧桐叶等。少数药材宜在秋、冬时节采收,如桑叶等。
5. 花类
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开放过久几近衰败的花朵,不仅药材的颜色和气味不佳,而且有效成分的含量也会显著减少。花类中药在含苞待放时采收的如金银花、辛夷、丁香、槐米等;在花初开时采收的如洋金花等;在花盛开时采收的如菊花、西红花等;红花则要求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摘。对花期较长,花朵陆续开放的植物,应分批采摘,以保证质量。有些中药如蒲黄、松花粉等不宜迟收,过期则花粉自然脱落,影响产量。
6. 果实种子类
一般果实多在自然成熟时采收,如瓜蒌、栀子、山楂等;有的在成熟经霜后采摘为佳,如山茱萸经霜变红,川楝子经霜变黄;有的采收未成熟的幼果,如枳实、青皮等。若果实成熟期不一致,要随熟随采,过早肉薄产量低,过迟肉松泡,影响质量,如木瓜等。种子类药材须在果实成熟时采收,如牵牛子、决明子、芥子等。
7. 全草类
多在植物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时采割,如青蒿、穿心莲、淡竹叶等;有的在开花时采收,如益母草、荆芥、香薷等。全草类中药采收时大多割取地上部分,少数连根挖取全株药用,如金钱草、蒲公英等。茵陈有两个采收时间,春季幼苗高6~ lOcm时或秋季花蕾长成时。春季采的习称“绵茵陈”,秋季采的习称“花茵陈”。
8. 藻、菌、地衣类
不同的药用部位,采收情况也不一样。如茯苓在立秋后采收质量较好;马勃宜在子实体刚成熟时采收,过迟则孢子散落;冬虫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发散时采挖;海藻在夏、秋两季采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