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以向( )行使票据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题目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以向( )行使票据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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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汇票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戊公司的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3)A银行拒绝付款后,当戊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能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票据金额。
    (2)①戊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公司)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②戊公司不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丙公司)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3)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 第2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支票的提示付款。根据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第3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支票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票据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依法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有权向()进行追索。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A银行

    答案:A,B,C
    解析: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支票上的付款银行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

  • 第4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


    正确答案: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

  • 第5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银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第6题:

    单选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置一批家具,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请丁公司在该汇票上为“保证”记载并签章,随后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请求银行承兑时,被银行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如果丁公司采取附条件保证方式的,保证无效

    B

    如果丁公司在其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则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C

    戊公司只有在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才能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

    在丁公司对戊公司付款后,丁公司只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1)选项A: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2)选项C://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戊公司可以直接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3)选项D://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甲、乙、丙)行使追索权。

  • 第7题:

    多选题
    2017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5月15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25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的字样,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6月12日,戊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时,P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关于该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公司为出票人

    B

    乙公司为收款人

    C

    戊公司为最后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D

    P银行为付款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所有选项均正确。

  • 第8题:

    多选题
    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50万元的同城支票,付款人为甲公司开户行A银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3月1日,丙公司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无权向()行使追索权。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丁公司

    D

    A银行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A

    甲公司

    B

    乙银行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1)选项B:支票的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2)选项CD://由于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追索权。

  • 第10题:

    多选题
    2016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乙公司为收款人,M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后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丁公司为保证人。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A

    甲公司

    B

    M银行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两公司支付租金,将该汇票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汇票转让给了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逐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加益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戊公司的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3)A银行拒绝付款后,当戊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能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50万元的同城支票,付款人为甲公司开户行A银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3月1日,丙公司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无权向(  )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A银行

    答案:B,C,D
    解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该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 第13题:

    2018年9月4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已经承兑的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戊公司有权向(  )追索。

    A.甲公司
    B.A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B,D
    解析: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14题:

    甲公司出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A公司为丙公司提供了票据保证,丁公司取得票据后又将票据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被拒绝付款后直接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戊公司无权直接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B、戊公司应当先向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无法清偿票款的,才能要求A公司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 C、如果A公司清偿了票款,A公司只能向丙公司进行追偿
    • D、如果A公司清偿了票款,A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乙公司或者丙公司进行追索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背书行为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 A、甲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以偿付货款
    • B、乙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作为向丙公司借款的质押
    • C、丙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支票背书转让给丁银行,委托丁银行代为行使收款权
    • D、丁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作为合同定金

    正确答案:B,C

  • 第16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某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B,D

  • 第17题:

    单选题
    甲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签发金额为10万元,付款人为丙银行的同城使用支票一张,以支付乙公司的货款。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1年11月9日,丁公司又把该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五天以后,请求丙银行付款时遭到拒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银行以戊公司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为由拒绝付款

    B

    丁公司未按期向丙银行提示付款

    C

    戊公司在得到支票后,十日内提示付款,丙银行应该付款

    D

    丙银行违反了现金支票见票即付的原则


    正确答案: A
    解析:
    《票据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之日开始起算,而并非获得支票之日。

  • 第18题:

    多选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对其行使追索权的有()。
    A

    丁公司

    B

    乙公司

    C

    甲公司

    D

    丙银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1)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甲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丁公司)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戊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2)因丙银行拒绝承兑,丙银行不属于该汇票上的债务人,不得对其行使追索权(如果丙银行已经承兑、但拒绝付款,可以对其行使追索权)。

  • 第19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 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若戊公司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可否以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4年12月5日,丁公司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有关丁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下列说法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B

    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C

    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D

    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1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戊公司有权向银行提示付款,要求银行支付汇票金额的50%

    B

    丙公司债务到期前,丁公司有权背书转让汇票

    C

    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

    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票据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故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不能将票据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
    C项,《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丁公司向乙公司背书转让汇票,乙公司对其后手没有追索权,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是乙公司的后手,因此乙公司无权对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项,乙公司可以向其前手和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此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