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题目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融资担保额度(4000万元)超过了甲公司总资产的30%(1亿元×30%=3000万元),相关担保决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题中,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独立董事。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实行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题中,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仅为2人,该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无权直接作出决议。
更多“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此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甲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了资产总额的30%,该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题中,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独立董事。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题中,丙公司派出的4名董事应回避表决,此时,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仅为2人,该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2题:

    在创业板上市的甲公司,董事会成员11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下列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有( )。

    Ⅰ.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4名

    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5名成员,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其余4人为独立董事,董事:长和2名独立董事都是会计专业人上

    Ⅲ.甲公司于2011年9月10日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人员为全体董事

    Ⅳ.甲公司于2011年9月11日以股东大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Ⅴ.甲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会议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授权内容不违反《公司法》规定且不涉及甲公司重大业务和事项

    A、Ⅰ,Ⅱ,Ⅳ
    B、Ⅰ,Ⅱ,Ⅴ
    C、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D
    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ⅠⅡ两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3.4条规定,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3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Ⅲ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董事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根据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Ⅳ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 第3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5日,主要从事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股东陈某持股90%,张某持股10%。公司不设董事会,由陈某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为了甲公司的上市计划,自2017年开始,陈某和张某对甲公司进行了一系列改造:
    (1)持股结构
    ①陈某和张某分别以其持有的部分甲公司股权共同投资设立乙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陈某持有乙公司87%的股权,张某持有乙公司13%的股权,乙公司持有甲公司64%的股权;
    ②陈某以其持有的部分甲公司股权与甲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A企业成立后持有甲公司18%的股权,陈某为唯一普通合伙人并担任事务执行人;③陈某仍直接持有甲公司16%的股权,张某仍直接持有甲公司2%的股权。
    (2)甲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组建了甲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由陈某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
    2019年4月,甲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2019年6月,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甲公司注册的决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成立之初不设董事会,由陈某担任执行董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2017年的持股结构改造是否影响甲公司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说明理由。
    (3)陈某为A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并担任事务执行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2017年才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影响其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说明理由。
    (5)请分析甲公司组建的董事会是否符合法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并分别说明理由。
    (6)甲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为何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请指出中国证监会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


    答案:
    解析:
    (1)符合规定。因为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2)不影响。因为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甲公司2017年持股结构改造前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某,改造后陈某仍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直接持股16%,通过绝对控制乙公司间接控制甲公司64%的股权,通过A企业间接支配甲公司18%的股权),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持股结构改造前后没有变更。
    (3)符合规定。首先,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名普通合伙人,A企业由陈某担任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数量满足法律的底限要求;其次,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陈某是A企业唯一普通合伙人,理应由陈某担任事务执行人。
    (4)不影响。因为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持续经营的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甲公司2017年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2005年6月15日)起计算,至2019年显然满3年。
    (5)甲公司组建的董事会符合法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因为:
    ①董事人数7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应为5~19人的要求;
    ②独立董事3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1/3的要求;
    ③陈某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有权决定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的要求;
    ④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包括职工代表,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有职工代表的要求;
    ⑤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符合公司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的要求(其中,独立董事连选连任应不超过6年)。
    (6)①科创板实行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②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 第4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 、下列选项中,属于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的是( )。

    A.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B.具有独立性
    C.具备3年以上的法律.经济或者其他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D.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答案:A,B,D
    解析: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选项C错误。

  • 第5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实行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题中,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仅为2人,该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无权直接作出决议。

  • 第6题:

    甲公司为一家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有关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成立满1年后,发起人A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 B、甲公司的董事B在任职的第1年,转让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
    • C、甲公司的董事C于2004年3月8日辞去董事职务,10月5日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 D、甲公司2004年7月15日成功上市交易,甲公司的董事D于次年5月10日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的股份

    正确答案:D

  • 第7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题中,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独立董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张某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下列人员中,可以接受张某书面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是( )。
    A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

    B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赵某

    C

    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王某

    D

    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第11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6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题中,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独立董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6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甲公司对外担保金额(4000万元)超过了资产总额的30%,该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6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题目中担保金额4000万元,超过总资产1亿元的30%,应当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2.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题目中乙公司是甲上市公司最大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属于“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出席会议的6个董事中有4个是关联董事,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14题:

    甲公司于2014年取得A公司20%的股权,并在取得该股权后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A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除甲公司外,A公司另有两名其他投资者,并各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并分别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两名成员。
    A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参加董事会成员简单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除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外,其他董事会成员经常提议召开董事会,并且在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缺席情况下做出决策。
    为财务核算及管理需要,甲公司曾向A公司索要财务报表,但该要求未得到满足。
    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对于A公司生产经营的提议基本上未提交到董事会正式议案中,且在董事会讨论过程中,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均被否决。
    问题:
    甲公司向其投资单位A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是否对A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答案:
    解析:
    本案例中,虽然甲公司拥有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0%,且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会成员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其提议未实际被讨论、其意见和建议被否决以及提出获取A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被拒绝等事实来看,甲公司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的成员无法对A公司生产决策施加影响,该项投资不构成联营企业投资。

  • 第15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 、根据资料(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6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6年11月30日前。

  • 第16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根据资料(1),下列选项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张某,甲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经理
    B.李某,甲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因此选项AB当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不选;(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此选项D当选;(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17题:

    1999年4月,甲省甲市发起设立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以下简称甲甲证券)。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张某为甲市经委工作人员;李某原为甲省某会计事务所高级会计师,但因1997年为一家上市公司办理有关会计事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师资格;吕某现同时兼任另一家证券公司的监事。这些情况没有向证监会报告。公司成立后,为了自营购买某股票,于1999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动用资金52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占用客户存入的保证金。这些情况被证监会发现。甲证券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欺诈客户?


    正确答案:甲证券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客户。甲甲证券在营业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擅自挪用客户保证金炒作,为自己牟取利益,损害了客户的利益。

  • 第18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14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以下有关甲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

    设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其董事会应由3-13名董事构成

    B

    设甲公司是由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其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

    设甲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则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D

    设甲公司是上市公司,则可以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独立董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融资担保.额度(4000万元)超过了甲公司总资产的30%(1亿元×30%=3000万元),相关担保决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与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存在的下列经济利益中,不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的是(  )。
    A

    项目组成员中某一助理人员持有少量甲公司的股票

    B

    项目合伙人张某所在分部的另一合伙人王某持有甲公司少量的股票

    C

    项目组成员李某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少量股票,甲公司也持有该公司少量的股票

    D

    项目组成员周某的父亲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大量股票,甲公司是丙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正确答案: C
    解析: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同时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则可能产生自身利益不利影响。但如果该利益并不重大,并且审计客户不能对该实体产生重大影响,则可认为独立性未受到损害。如果该利益对任何一方是重大的,并且审计客户可以对该实体产生重大影响,则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将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因此C项的情况不影响独立性。

  • 第23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6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题中,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仅为2人,该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