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初,甲企业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报送10月份有关纳税申报资料,于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无锡市的国税分局提出延期申报书面申请。经分局核准,同意甲企业延期至11月20日办理10月份的纳税申报,国税分局核定其10月份应纳税款为50000元,并要求在11月10日前缴纳。甲企业接到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后并没有按时缴纳核定的应纳税款,而是于11月10日办理申报时按申报数缴纳了应纳税款53000元,国税分局在征收税款同时加收了滞纳金。甲企业不服,在接到国税分局的税收缴款书后第20天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
要求: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无锡市国税分局是否有权核准甲企业的延期申报申请?说明理由。
(2)国税分局在核准延期申报时,是否有权要求甲企业在11月10日前按核定税额预缴税款?说明理由。
(3)11月20日税务机关是否应该向甲企业加收税款滞纳金?说明理由。
(4)如果应该向甲企业加收税款滞纳金,那么应该加收多少滞纳金?
(5)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甲企业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第1题:
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在电子签字未有法律效力以前还要求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书面申报资料。( )
第2题:
三、甲企业为A市一小企业,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报送5月份有关纳税申报资料,于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A市的国税分局提出延期申报书面申请,经分局核准,同意甲企业延期至6月20日办理5月份的纳税申报;但是甲企业在税务局核准的延期期间仍然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税务局再三责令限期申报,甲企业逾期仍未申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是否能够延期至6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说明理由
(2)、甲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3)、税务局有权对甲企业核定应纳税额吗?为什么?
(4)、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有哪些?
答:
(1)甲企业是能够延期至6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甲企业经分局核准,同意甲企业延期至6月20日办理5月份的纳税申报,所以甲企业能够延期至6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的。
(2)甲企业可以采取进行纳税申报有: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其他方式申报等;
(3)税务局有权对甲企业核定应纳税额的。
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所以税务局有权对甲企业核定应纳税额。
(4)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核定其应纳税额:
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上述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第3题:
第4题:
纳税人采用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