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IS系统中保存收字1号凭证时,系统提示“凭证(收-1)不符合借方必有(1001)的限制”,是由于()基础资料中设置了限制条件。
A.会计科目 B.凭证字 C.币别 D.凭证号必须连续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转账凭证的限制条件应设置为()
A.凭证必无科目:1001且1002
B.凭证必有科目:1001或1002
C.贷方必有科目:1001或1002
D.借方必有科目:1001或1002
第4题:
第5题:
(用户名:13;账套:309;操作日期:2014年1月1日)设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凭证类别:收款凭证的限制类型为“借方必有”,限制科目为“1001,1002”;付款凭证的限制类型为“贷方必有”,限制科目为“1001,1002”;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为“凭证必无”,限制科目为“1001,1002”。
(1)执行“基础档案——财务——凭证类别”命令,打开“凭证类别预置”对话框。
(2)单击“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单选按钮,单击“确定”按钮,进入“凭证类别”窗口。
(3)单击收款凭证“限制类型”的下三角按钮,选择“借方必有”;在“限制科目”栏输入“1001,1002”。
(4)同理,设置付款凭证的限制类型“贷方必有”、限制科目“1001,1002”;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凭证必无”、限制科目“1001,1002”。
(5)设置完后,单击“退出”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