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1.破产程序中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内召开。A.7日B.15日C.1个月D.3个月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有权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的有 ( )。A.人民法院B.管理人C.债权人委员会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3.第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l/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在( )召开。A.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天内B.公告之日起1个月期限届满后的15天内C.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D.公告之日起3个月期限届满后的15天内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