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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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者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
(2)法律规定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期限限制,从而满足行为人的各种不同需要。可见,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为了适应社会成员在生产或者生活中的各种特殊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
(3)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期限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款。②期限为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的作用,在于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③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期限须为确定的事实,但不一定用时间来表示。
(4)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对于附延缓期限的,期限到来前该民事法律行为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不发生法律效力;待期限到来时,其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始发生法律效力。对于附解除期限的,期限届满,该民事法律行为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
[评析] 考查要点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对民事法律行为的
 效力予以限制的附加条款,从知识点的角度看,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不如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重要,因此,《民法通则》有关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规定得十分简略,但《合同法》第46条却作出了具体规定。考生要认真掌握该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