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劳务派遣的特点如下:1)形式劳动关系的运行。劳务派遣机构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其职责是被派遣劳动者的招聘、甄选、考核和录用,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支付工资、提供福利待遇、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督促被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收取被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支付的派遣服务费,行使和履行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以及与接受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应由本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
2)实际劳动关系的运行。被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其职责是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派遣服务费。
3)劳动争议处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争议,既可能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也可能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之间;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虽然也会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但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属于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