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陈某在某市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某市监狱向某市中级法院提出了假释建议,某市中级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陈某出席假释庭审时有权委托律师黄某进行辩护B.某市中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C.某市中级法院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应当提讯陈某D.某市中级法院若采取开庭审理方式,证明陈某积极表现的同监室罪犯李某应当出庭作证

题目
陈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陈某在某市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某市监狱向某市中级法院提出了假释建议,某市中级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陈某出席假释庭审时有权委托律师黄某进行辩护

B.某市中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某市中级法院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应当提讯陈某

D.某市中级法院若采取开庭审理方式,证明陈某积极表现的同监室罪犯李某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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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符合假释条件,下列关于对李某假释程序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李某的假释,应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收到监狱审核同意的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B.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假释裁定不适当的,可以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时,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执行机关、证人和被提请假释的罪犯参加庭审
    D.李某若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的,应当由原审法院撤销原裁定宣告的假释

    答案:B
    解析:
    A 项中,对李某的假释,应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A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2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适当的,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的意见后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B 项正确。本案不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的对象不包括证人。C 向错误。《高法解释》第457 条规定,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故D 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原审法院”而是“审判新罪的法院” 撤销原裁定宣告的假释。

  • 第2题:

    任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后押解至甲省A市监狱服刑任某在服刑期间逃脱至甲省B市,在该市将一个五岁儿童绑架,后任某在C市被特警抓获关于任某绑架一案的管辖,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由A市法院审理,因为A市是监狱所在地

      B.由C市法院审理,因为C市是抓获地

      C.由B市法院审理,因为B市是犯罪地

      D.由A市和C市中最先受理的法院审理,必要时移送B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A。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1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故A正确。

  • 第3题:

    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管辖?

    A.二人均由监狱所在地法院一并进行审理

    B.二人均由A市法院一并进行审理

    C.甲由服刑地法院审理,乙由A地法院进行审理

    D.乙由服刑地法院审理,甲由A地法院进行审理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4题: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

  • 第5题: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