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经济法的法律属性。
(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当今社会经济沿着分工与综合两个方向并行发展,经济法正反映了经济关系这两种发展趁势的要求。另外,经济法对经济关系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
(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当今社会,在市场经济领域内,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关系复杂化,这就需要正确处理各种经济矛盾,平衡各种经济活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3)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现代经济法是在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中产生的,也是在它们的对立统一中存在且发挥作用的。
(4)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再来处理和协调彼此间的关系。“社会责任位”思想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符合社会发展方向。
第1题:
试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2题: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B、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D、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事实
第3题:
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是( )。
A.经济法律规范
B.经济法律主体
C.经济法律事实
D.经济法律行为
第4题:
A、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
B、经济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律、经济法规、经济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C、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律规范
D、组成经济法律体系的法律规范不一定是经济法律规范
第5题: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因而同样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