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
B错
第1题:
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退补电费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日止。()
A对
B错
第2题: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追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
第3题: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电费退补时间如何确定?
第4题:
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退补电费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日止。
第5题:
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第6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
第7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熔断器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如何退补电费?
第8题:
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计算。
第9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为基数,按()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起至()止。
第10题: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的电费:(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电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放范围时,以()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的用电电量()为基准,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第11题: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退补电量时间应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
第12题:
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退补电费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
第13题: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的规定是()
第14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时,退补电费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日止的1/2时间计算。()
第15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应如何退补电量、电费?
第16题: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
第17题:
电能表快慢误差、退补起止时间有据可查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查不清时按《供用电规则》规定计算。电力用户由上次校验或换表之日起按1/2时间计算,最多按6个月退补。照明用户按一个月计算。
第18题:
由于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使电能计量出现差错时,应如何退补电费?
第19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什么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第20题: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第21题:
计量装置接线错误按正、误接线所致的差额退补电量,退补时间自上次电表校验或调换表时起至更正日止。
第22题:
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供电企业如何退补电费?
第23题: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供电企业应以()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