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教人员的惩罚分为警告,记过,延长劳教期限三种。延长劳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第1题:
对劳教人员采取禁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天。()
第2题:
劳教人民警察应直接管理劳教人员的学习,生产,生活三大现场,加强控制,严密监视,切实掌握劳教人员的思想动态,不得使用劳教人员代行警察职权,管理其他劳教人员。()
第3题:
对劳教人员表扬,记功,物质奖励,警告,记过,有劳教管理所批准。提前解除劳动教育,减少或延长劳教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应由劳教管理委员会或受其委托的劳教工作管理局审批。减少或延长劳教期限三个月以下的,也可以由劳教管理委员会委托的劳教管理所审批。()
第4题:
对于个别违反所纪所规的劳教人员,应依法采取禁闭,使用警戒具等手段进行管理,不得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教人员,不得指使默许放任他人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教人员。()
第5题:
对劳教人员的封闭式管理是对劳教人员实行由劳教民警直接管理的严格管束的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