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问答题
乐乐很淘气,经常在班级里把小朋友惹哭。一次,乐乐因为一个玩具打了奇奇一顿,老师很生气,放学后把他单独留在教室里面壁思过。这时,老师突然想起家里有事要办,见奇奇还没悔改,老师就说:“好好反思反思,我一会儿回来。”为防止乐乐自己偷偷跑掉,临走时老师把教室的门上了锁。由于家里的事很多,老师就把乐乐忘了。天越来越晚,乐乐一个人在教室里很害怕。他想出去,但是门被锁上了,窗户上有铁栏杆。他拼命大喊,但学校里的人都走了,没人听得见。乐乐急得大哭了起来,天很晚了,乐乐的爸爸才找到学校,当他和老师一起打开教室门的时候,乐乐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 问题: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这位老师的做法。
正确答案:
教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
未成年学生,如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这位教师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不过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道歉的方式弥补。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