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在确立教育目的时重在考虑相关的理论,主要有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1)社会本位论的观点。(见2011年华东师范大学名词2)(2)个人本位论的观点。(见2010年浙江师范大学名词1)(3)可见,社会本位论强调教育目的从社会出发,满足社会的需要将对教育目的的考察角度从宗教神学转移到国家和社会事业上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种视角的转换在近代有助于教育与教会的分离,在当代有助于动员国家和社会资源来发展教育事业。它的不足之处是忽视了个体的价值,否认了个体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完全将受教育者当成是等待被加工的“原料”,违背了教育的人道主义原则。个人本位论强调教育目的从个人出发,满足个人的需要。这在教育和社会上都有一种革命的作用,有助于新兴资产阶级主张自己在教育和社会政治层面上的权利,倡导人的自由与个性,提升人的价值与地位,这也是对人性的一种解放。它的不足之处是将“自然性”与“社会性”,“个性”与“共性”对立了起来;将个人的利益凌驾于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上,最终毁坏了教育的社会基础或前提。我们对待两种理论的正确态度是,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个人本位论一般是针对社会现实损害了个人发展而强调人自身发展需要的;社会本位论是针对个人发展脱离或违背了社会规范而强调社会发展需要的。要认识到社会需要与个人发展的辩证关系,从而把两种理论辩证地统一起来,并且二者的统一在价值取向上最终要回归到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