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李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李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李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请问:(1)李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李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

题目

某校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李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李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李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1)李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李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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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校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 ”相关问题
  • 第1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某校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李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的家长找到李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李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
    (1)李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李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李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2)李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李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李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第2题:

    某校班主任许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许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许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刘某家长找到许老师理论并要求将刘某找回。许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I)许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许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许老师私自拆阅学生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第八条第l项“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和第4项“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规定。
      (2)许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许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许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第3题:

    下列做法中,没有违法的是( )。

    A.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14至16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B.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
    C.某中学高一年级两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做出取消这两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
    D.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吴老师将此信归还了高某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故A项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B项罚站属于体罚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故C项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D项吴老师做法合法。

  • 第4题:

    某校班主任许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刘俊辉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收的信件,许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刘俊辉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许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刘俊辉提出了批评。次日刘俊辉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刘俊辉家长找到许老师理论并要求将刘俊辉找回。许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刘俊辉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1)许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许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许老师私自拆阅学生刘俊辉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刘俊辉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第八条第1项“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和第4项“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规定。

      (2)许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许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许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刘俊辉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第5题:

    材料:
    某校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李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李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李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
    (1)李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和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李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李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具体规定如下: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李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李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材料中李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使得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李老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