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师是否真正具备从事教师的职业条件,能否正确履行教师角色,根本在于教师的专业素养。
1.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教师应该对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能广泛而准确的掌握,对基本的技能熟练运用,对学科的基本结构能深入的理解。
第二,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包括学科间的相关点、相关性质、逻辑关系等。
第三,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包括了解学科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动向,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了解学科发展的因素,该学科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及在社会生活、生产实践中的表现形态。
第四,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包括领悟独特的认识世界的视角、域界、层次及思维的工具和方法等。
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教师职业是教书育人,因此,教师不仅要有所教学科的专业素养,还要有教育专业素养。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师要具有热爱学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愿意终生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育信念;教师要具有符合时代特征的教育观,对教育功能有全面的认识,全面理解素质教育;教师要具有符合时代特征的学生观,全面理解学生的发展,理解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全体发展与个体发展、现实发展与未来发展的关系。
第二,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教师的教育能力是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比如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重要工具,是传播知识和影响学生的重要手段。没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的教师,很难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
第三,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重视进行科研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融进自己的思想感情,激励学生的探索精神。教师的研究还包括教育研究,通过教育研究不断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