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当地教育局,代课老师现在已经一般不能转正,需要通过正规考试才行~

更多“请问能不能报考天津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审定我能不能报考的部门是哪,我是静海县,是不是县教育局审定呢?正 ”相关问题
  • 第1题:

    报考2012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我的户籍在宝鸡,但是以工作地在西安成功报考了西安教师考试

    现在理论笔试、体检都过了,专业技能考试说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地进行申请考试,

    问题是单位没有我的档案(档案也在宝鸡),宝鸡的专业技能考试报名也结束了,

    我是不是不能参加西安的专业技能考试了?怎么办呢?就算西安的考试过了,

    那我能拿到教师资格证么?求专业人士解答


    这个问题很棘手,那你能把档案提到西安吗,如果可以一切就可以解决了。只要能参加西安的考试,并且能通过,肯定能领导教师资格证。

  • 第2题:

    我想知道报了特岗教师资格考试而且已经上岗,协议期间还能不能报考司法考试?


    可以的

  • 第3题:

    有关幼师资格证的,我在荆州靠了心理学,能不能在武汉报考教育学?


    不可以跨地区

  • 第4题:

    请教一下,我想报考2012年10月份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听说现在增加了些科目,但是每个地区的考试科目都不一样,而且我是专科的,请问四川成都有哪些考试科目呢?可以在哪些地方报名培训呢?


    四川教师资格证改革前后对比表

    序号
    对比结果
    四川现行政策
    全国统考政策
    1
    报考条件限制
    在校大学生均可
    大学毕业年级方能报考
    2
    学历要求提高
    初中仅须专科学历,高中仅须本科学历
    初中需本科学历,高中需本科以上学历
    3
    考试科目增多
    教育学、心理学
    综合素质、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试讲等。共7科左右。
    5
    考试方式复杂
    采用纸笔方式
    采用机考、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6
    考试内容庞杂
    有参考教材,考点内容少
    无参考教材,考点多而杂
    7
    认证程序严格
    笔试成绩五年有效,面试纳入申报认证环节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且笔试合格才能面试;笔试和面试双合格后才发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申报,认证程序更加复杂
    8
    考试组织规范
    各省自主命题、阅卷、认定等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划线、发证,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 第5题:

    我是成人高等教育大专学历,学的是公安管理专业,不知能不能报考司法考试?谢谢啦。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⑸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⑴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⑶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⒊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