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我在太原过了教师资格证的理论考试,接下来的流程是什么,试讲的步骤是什么,急求 ”相关问题
  • 第1题:

    报考2012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我的户籍在宝鸡,但是以工作地在西安成功报考了西安教师考试

    现在理论笔试、体检都过了,专业技能考试说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地进行申请考试,

    问题是单位没有我的档案(档案也在宝鸡),宝鸡的专业技能考试报名也结束了,

    我是不是不能参加西安的专业技能考试了?怎么办呢?就算西安的考试过了,

    那我能拿到教师资格证么?求专业人士解答


    这个问题很棘手,那你能把档案提到西安吗,如果可以一切就可以解决了。只要能参加西安的考试,并且能通过,肯定能领导教师资格证。

  • 第2题:

    两学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您能告诉我一下吗?网上说的4月和10月是只得这个吗?还是教师资格证的申请时间呀,是不是两学考过了加上普通话证和申请,体检表之类的就能够拿到教师资格证了?


    请问你是哪个省份的?请登陆考试大查询

  • 第3题:

    急求:2012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复习资料


     

  • 第4题:

    2012年的太原教师资格证我的理论考试、试讲、普通话、体检都通过了,请问什么时候能领到教师资格证呢?


    5、各市应尽早开展对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认定工作。可结合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数,提前开展证书申领和发放工作。证书申领与发放均以网络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为依据,不以预估认定人数为依据。各市教育局务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2012年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单》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6、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向所辖县(市、区)认定机构明确证书申领与发放要求,核实证书发放数量,监督证书发放过程,减少耗损和留存,杜绝流失。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申请人和认定机构要认真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申领本市教师资格证书时一同上报需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数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复印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



    这个要根据太原教育系统工作进度来说了,应该在六月底七月初的,请耐心等待。另外恭喜你考试通过

  • 第5题:

    我想考天津市的教师资格证,我的教育学、心理学已经过了,接下来我要干什么呢


     

    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

      教师资格认证一般需要在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和 教育教学技能后就可以申报。笔试、普通话、试讲都顺利通过,则由该教育局颁发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此证全国通用,无时效限制。

      申请流程: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 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程序(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师范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的由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式两份)体格检查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普通话水平测试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师范类往届
    非师范类往届

      注:

      1.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2.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3. 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 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相关部门受理,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和初级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省级教育部门受理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 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