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4 合成纤维吊装带
17.3.4.1 合成纤维吊装带应按出厂数据使用,无数据时禁止使用。使用中应避免与尖锐棱角接触,如无法避免应装设必要的护套。
17.3.4.2 使用环境温度:-40~100℃。
17.3.4.3 吊装带用于不同承重方式时,应严格按照标签给予定值使用。
17.3.4.4 发现外部护套破损显露出内芯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17.3.5 纤维绳
17.3.5.1 麻绳、纤维绳用作吊绳时,其许用应力不准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许用应力应降低50%。有霉烂、腐蚀、损伤者不准用于起重作业,纤维绳出现松股、散股、严重磨损、断股者禁止使用。
17.3.5.2 纤维绳在潮湿状态下的允许荷重应减少一半,涂沥青的纤维绳应降低20%使用。一般纤维绳禁止在机械驱动的情况下使用。
17.3.5.3 切断绳索时,应先将预定切断的两边用软钢丝扎结,以免切断后绳索松散,断头应 编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