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男于2009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 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 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D.乙成立盗窃罪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