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周某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周某父母名下,下列关于此套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B.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二人离婚时,杨某认为此套房产归自己所有 D.二人离婚时,王某认为购买此房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所以自己拥有一半产权

题目

周某与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周某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周某父母名下,下列关于此套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B.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二人离婚时,杨某认为此套房产归自己所有 D.二人离婚时,王某认为购买此房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所以自己拥有一半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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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夫妻共同财产”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第2题:

    甲乙为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对夫妻财产共有进行分割。下列哪项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A:婚后甲继承的公司股权,遗嘱声明归甲单独所有
    B:甲、乙以甲父名义购买的甲父单位房改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父名下
    C:甲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期房,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婚后甲继续用个人工资还贷
    D:婚后乙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名下

    答案:D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8条,A项为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12条,对这类房改房购买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B项不选。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这类期房在双方没有约定和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甲方,C项不选。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D项当选。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A.赵某婚前带来的嫁妆
    B.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工伤获得的赔偿
    C.钱某的叔叔赠与钱某夫妇1000美金,供他们的儿子上学
    D.刘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
    E.孙某婚后购买的剃须刀

    答案:C,D
    解析: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A项,嫁妆为赵某的婚前财产;B项,因工伤获得的赔偿属于上述第18条第2项的规定,系徐某的个人财产;E项,剃须刀为孙某专用的生活用品。

  • 第4题:

    下列关于婚姻家庭中的房屋财产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

    A.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B.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归登记一方所有
    C.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D.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E.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如登记为一方所有的,可以依法通过登记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

    答案:A,E
    解析:
    AB两项,《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C项,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D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即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A、 赵某婚前带来的嫁妆
    B、 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工伤获得的赔偿
    C、 钱某的叔叔赠与钱某夫妇1000美金,供他们的儿子上学
    D、 刘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
    E、 孙某婚后购买的剃须刀

    答案:C,D
    解析: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A项,嫁妆为赵某的婚前财产;B项,因工伤获得的赔偿属于上述第18条第2项的规定,系徐某的个人财产;E项,剃须刀为孙某专用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