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2006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07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 ’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权无效。2008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1)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5

题目

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2006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07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 ’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权无效。2008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1)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5分)

(2)如乙公司于2009年4月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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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乙公司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或乙公司有权对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专利局恢复甲公司的专利权对乙公司将要或必然产生损害,乙公司与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乙公司于2009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因为乙公司自从2008年3月1日起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或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更多“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于2003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03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2007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08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0318号专利权无效。2009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请问:(1)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2)如乙公司于2010年4月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乙公司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或乙公司有权对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专利局恢复甲公司的专利权对乙公司将要或必然产生损害,乙公司与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乙公司于2010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因为乙公司自从2008年:月起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或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 第2题:

    关于放弃专利权声明的说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一项专利权包含多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可以放弃全部专利权,也可以放弃部分专利权
    B.申请人在办理授予专利权登记手续程序中,未缴纳年费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C.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在先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的,申请人若不愿修改发明专利申请避免重复授权,则应当提交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声明
    D.专利权处于质押状态的,未经质权人同意,专利权人无权放弃专利权

    答案:A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九章第2.3节中规定,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所以,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九章第1.1.5节中规定,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该章第1.1.3节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所以,选项B的说法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人声明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驳回该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所以,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3题:

    146、甲公司就其员工孙某完成的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自行实施了该专利。随后甲公司将该专利权许可给子公司乙公司实施。甲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未规定也未与孙某约定奖励报酬事宜。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专利权被授予后应当给予孙某奖励

    B.甲公司自行实施其专利后应当给予孙某报酬

    C.甲公司将专利许可给乙公司后,甲公司应当给予孙某报酬

    D.甲公司将专利许可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应当给予孙某报酬


    A

  • 第4题:

    2009年4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周年的纪念日。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1989年至2008年,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件,审结1401532件,结案率为99.7%。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联合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著名法学家罗豪才说,“中国历史上没有真正有效的‘民告官’制度传统。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正式确立了一种崭新的司法制度,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崭新的机制。这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根据《行政诉讼法》分析此案例: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1999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权的决定。2000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权无效。2001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2.如乙公司于2002年4月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


    正确答案:
    1.
    乙公司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或乙公司有权对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专利局恢复甲公司的专利权对乙公司将要或必然产生损害,乙公司与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l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2)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3)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4)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2.
    乙公司于2002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因为乙公司自从2001年3月1日起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或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起诉期限为三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 第5题: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年费的计算是( )。

    A.每年相同的
    B.递增的
    C.递减的

    答案: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