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欲杀王某,将王某打昏后又后悔,见王某未死即放弃了继续犯罪,悄然离去。后来王某因流血过多而死。刘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

题目

刘某欲杀王某,将王某打昏后又后悔,见王某未死即放弃了继续犯罪,悄然离去。后来王某因流血过多而死。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相似考题
更多“刘某欲杀王某,将王某打昏后又后悔,见王某未死即放弃了继续犯罪,悄然离去。后来王某因流血过 ”相关问题
  • 第1题:

    刘某未经王某的同意,擅自将王某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之后,王某连续3个月按月向张某收取房租,后王某认为该房屋的租金太低,要求提高房租,张某不同意,认为王某违约,而王某以未和张某订立合同,刘某无出租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法院可予以支持。(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刘某虽然对王某的房屋没有出租权,但是主某对刘某的出租行为通过履行合同的方式予以追认,所以该合同有效。王某提出提高房租是变更合同的行为,承租人张某不同意,说明变更无效,王某和张某应当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 第2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 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 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 而王某谅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 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 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过失犯罪不可能有预备阶段和实施阶段,行为 人也无犯罪目的,因此没有未完成形态。李某巳经将砒霜 交给王妻,就排除了犯罪预备的可能性;他去王某家欲要 回砒霜,却不告诉王某真实情况,结果导致王某的死亡,因 此他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如果王某没死,李某可能构成犯 罪未遂,但王某巳经死了,所以李某不可能构成未遂。本 题的困难在于王某的死亡和他的撒谎直接相关。如果李 某去要回砒霜时,王某不谎称已服完,他就不会死,那4能 否因此认为李某构成犯罪中止?我们认为不能。因为中 止要求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如 果李某确实想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他就应该告诉王某真 相,让王某立即去医院检查(如果他相信王某确实巳经服 完药),而不是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不将真相告诉王 某。对于王某来说,并不能因为其撒谎就认为其应当为自 己.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他无法预见李某会在他的药里投 毒。如果他巳经知道李某在自己的药里投了毒,还告诉李 某自己巳经服完药,那么他当然应当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 任。

  • 第3题:

    王某在实施盗窃时,因未撬开防盗门而最终放弃。王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 B、犯罪未遂
    • C、犯罪中止
    •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王某打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好友刘某家去借猎枪,刘某问王某借枪干什么,王某笑着说:“去抢银行。”刘某笑着捶了王某一拳,将枪借给了王某,并嘱咐他小心使用。后王某持枪将人打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 B、王某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
    • C、刘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D、刘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某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经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 B、犯罪既遂
    • C、犯罪未遂
    •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B

  • 第6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某妻子。李某于第二天到王某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 B、犯罪既遂
    • C、犯罪未遂
    •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B

  • 第7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

    • A、犯罪中止
    • B、犯罪既遂
    • C、犯罪未遂
    •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B

  • 第8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女,42岁)与王某有仇,早有杀死王某的想法。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了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中止?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已经把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虽后悔,又去王家想取回砒霜,但毕竟没有取回,没有有效防止结果的发生,造成王某死亡,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和客观性的特征,不属于犯罪中止,已经属于犯罪既遂。

  • 第9题:

    刘某未经王某的同意,擅自将王某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之后,王某连续三个月按月向张某收取房租,后王某认为该房屋的租金太低,要求提高房租,张某不同意,认为王某违约,而王某以未和张某订立合同,刘某无处分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法院可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问答题
    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正闹离婚。王某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请分析: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而不是犯罪中止。
    王某在实施向刘某脸部泼倒硫酸的行为后,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但救助行为未能奏效,仍然发生了刘某被严重烧伤的后果,不符合犯罪中止有效性的特征,犯罪已经既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刘某欲杀王某,将王某打昏后又后悔,见王某未死即放弃了继续犯罪,悄然离去。后来王某因流血过多而死。刘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日晚上,刘某请同事王某(女,25周岁)到家中教其跳舞。跳舞过程中,刘某欲乘机亲吻王的脸、摸王的乳房,被王拒绝。刘某不甘心.索性将房门闩上,将王某按倒在床上,强行拽开王的裤带,正欲强奸时,王某喊“我告你去”。刘某立即松手,跪地求饶,要求别告发他。王某答应“只要你不胡来,就原谅你。”接着,刘某主动将房门打开,并在王某的要求下,将王某护送回家。  问:对刘某应当如何论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800 元,现王某因刘某拖欠了10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8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A.王某租给刘某的房子和刘某欠王某的8000元钱

    B.王某要求刘某支付的8000元租金、

    C.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考点]诉讼标的
    [答案及解析] C。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c项中所述的房屋租赁关系。与诉讼标的不同,诉讼标的物指的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A项中所述的房屋和租金。诉讼请求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判决的请求,B项中所述是本案的诉讼请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l2项。

  • 第14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15题:

    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2)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3)王某将硫酸倒在刘某面部,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这表明王某的行为具备了故意伤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王某虽然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并未有效地防止刘某严重烧伤的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王某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 第16题:

    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一日张某回家路过李家,见李妻独自一人在家收拾衣服,遂起歹念,便破门而入,将其推倒在院内柴堆上欲行强奸,该女大声呼救,刚好民警王某下班路过听到,王某表明身份,喝令张某住手,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袭击王某,将王某的胸部刺伤,王某倒地,张某仍持匕首继续刺向王某,王某掏枪射击,将张某击伤,同时将路人刘某误伤。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刘某受伤应当由()

    • A、王某本人赔偿
    • B、王某所在的单位赔偿
    • C、王某所在的单位补偿
    • D、王某本人补偿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一日张某回家路过李家,见李妻独自一人在家收拾衣服,遂起歹念,便破门而入,将其推倒在院内柴堆上欲行强奸,该女大声呼救,刚好民警王某下班路过听到,王某表明身份,喝令张某住手,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袭击王某,将王某的胸部刺伤,王某倒地,张某仍持匕首继续刺向王某,王某掏枪射击,将张某击伤,同时将路人刘某误伤。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王某开枪的行为()。

    • A、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 B、不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 C、王某射击前应先警告
    • D、击伤刘某是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李某将爆炸装置安装在王某汽车内,欲待王某发动时引爆,但王某一直未开车。后李某后悔,问王某近日有没有开车,而王某谎称近日开车正常。李某以为爆炸装置失灵,没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发动汽车而被炸身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 B、犯罪既遂
    • C、犯罪未遂
    •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刘某在给公民王某办理业务时留存了王某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后来刘某觉得王某的名字很搞笑,便把王某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传到了网上,给王某造成了不良影响。对刘某的行为应当给予处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 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 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
    • 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赔偿,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问答题
    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2)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3)王某将硫酸倒在刘某面部,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这表明王某的行为具备了故意伤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王某虽然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并未有效地防止刘某严重烧伤的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王某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在实施盗窃时,因未撬开防盗门而最终放弃。王某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C
    解析: 犯罪未逐是指已经着手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现犯罪目的。故ACD答案错误。

  • 第23题:

    判断题
    刘某未经王某的同意,擅自将王某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之后,王某连续三个月按月向张某收取房租,后王某认为该房屋的租金太低,要求提高房租,张某不同意,认为王某违约,而王某以未和张某订立合同,刘某无处分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法院可予以支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