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区XX路西延部分道路施工期间禁止通行的通告
二O—三年第2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X X区X X路西延部分道路将进行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12月10日,X X区X X路西延由X X 东路至X X路禁止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绕行X X峪路或X X东路、X X路。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XX年X月X日
该通告由于发文机关的特殊性发文字号可以如上文表示,但根据2012年颁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发文字号的一般格式为( )。
A. X X发〔2013〕字第02号
B. X X发〔2013〕第 02 号
C. X X发〔2013〕2号
D. X X发(2013)第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