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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行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法律后果是:()

    A、行政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B、行政主体单方解除合同对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C、行政合同变更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D、行政合同变更后原行政合同不再履行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关于准司法与行政方法的区别,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在准司法活动中,行政主体是第三方,而行政活动中,行政主体属于相对关系的主导方
    B.行政方法中行政主体一般是积极的作为,而准司法活动中,行政主体是消极的作为
    C.在准司法活动中,行政主体一般只是对已经存在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认和鉴定,并不对事实和权利义务进行调整
    D.行政活动中,行政行为不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

    答案:D
    解析:
    准司法是法律方法的一种。A、B、C三项均是法律方法与行政方法的区别。在行政活动中,行政行为一般要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这也是C项所强调的内容。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 第3题:

    下列关于行政合同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

    A.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种手段
    B. 行政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
    C. 行政主体可以根据情况,单方变更或者解除行政合同
    D. 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享有优先处分权

    答案:B
    解析:
    指行政机关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在行政合同之中,行政主体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而是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间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具体体现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当然,行政主体只有在合同订立后出现了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法律政策的重大调整,必须变更或解除时,才能行使单方变更、解除权。由此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要予以补偿。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行政管理关系中的权利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处于优先要约的地位。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方面享有行政优益权,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单方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则不享有此种权利,是处于被动地位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本题ACD说法正确。答案选择B项。

  • 第4题: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 ( )


    正确答案:×

  • 第5题:

    下列关于行政合同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

    A.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种手段
    B. 行政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
    C. 行政主体可以根据情况,单方变更或者解除行政合同
    D. 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享有优先处分权

    答案:B
    解析:
    指行政机关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在行政合同之中,行政主体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而是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间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具体体现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当然,行政主体只有在合同订立后出现了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法律政策的重大调整,必须变更或解除时,才能行使单方变更、解除权。由此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要予以补偿。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行政管理关系中的权利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处于优先要约的地位。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方面享有行政优益权,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单方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则不享有此种权利,是处于被动地位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本题ACD说法正确。答案选择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