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夫权婚姻
B.无夫权婚姻
C.共食婚
D.买卖婚
第1题:
简述罗马法上的两种婚姻。
(1)有夫权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按市民法的规定所发生的婚姻方式。结婚后,妇女没有财产权,其身份、姓氏也都依丈夫而定,其地位“似夫之女”。在妻子不忠时,丈夫有权杀死妻子;
(2)无夫权婚姻,又称为略式婚姻。婚姻目的不再以家族利益为基础,完全改为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前提,生子、继嗣降为次要地位。夫妻之间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在双方财产原则上彼此分开。
第2题:
第3题:
罗马法上的有夫权婚姻的目的在于()
A.维护妻子利益
B.生男育女
C.承祭祀
D.继血统
E.维护丈夫利益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