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这里所说的组织结构设计原则,是确定一种一般性的建立标准和评价标准,评价现有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及需进行变革的方向。
(1) 目标原则。任何组织都有其特定的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的设计或调整都是以实现该目标为前提的。
(2)
集权与分权结合的原则。集权是组织的决策权相对集中于高层管理层;相反,基层人员参与决策或自主决策的程度越高,组织的分权化程度越高。集权与分权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倾向于集权制有利于集中统一指挥,提高绩效,机构精干,减少管理费用,但会使领导者直接控制面缩小,不利于沟通和鼓励。分权则恰恰相反,它使直接控制面增大,减少管理层次,利于从环境需要出发,灵活高效地决策。
(3) 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在设置职务时,应使职责与权限相当,并享有相应的利益。
(4) 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原则。通常的管理幅度在 7 人至 9
人之间。一个组织管理层次的多少,要受到组织规模和管理幅度的影响。在管理幅度给定的条件下,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大小成正比;在组织规模给定的条件下,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在任何组织结构的设计时均要考虑管理幅度问题,选择适宜的规模及其相应的层次。
(5) 稳定性与适应性结合原则。既要保证各方面工作正常运行,又要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正确反应,这要组织结构设计时要兼顾稳定性与适应性。
(6) 执行与监督分开原则。在组织中,应分设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以利于暴露矛盾、解决问题。
(7) 精简高效原则。概括这一原则,要使组织成员达到能够保证需要的最少人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力。
(8) 信息的灵活沟通原则。组织结构应保证信息沟通迅速准确,并满足组织成员的心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