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 1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 2 )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 3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 4 )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杏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
( 5 )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只有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方可有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