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复员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属于() ”相关问题
  • 第1题:

    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有(  )。

    A.一方为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伤残补助费
    B.一方为复员军人,其所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C.夫妻分居两地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D.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E.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答案:A,B,D,E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C项,尽管夫妻分居两地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但夫妻共同财产并不要求财产必须被实际共同占有、共同使用,因此这些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项,《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指夫妻个人依法享有的属于个人的财产。”

  • 第2题:

    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的工资所得
    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受赠所得财产
    C.妻子婚前所拥有的汽车
    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经营店铺的收益

    答案:A,B,E
    解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受赠所得财产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CD两项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 第3题:

    【多选题】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有()

    A.一方为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伤残补助费

    B.一方为复员军人,其所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C.夫妻分居两地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D.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第4题:

    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有( )。

    A.一方为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伤残补助费
    B.一方为复员军人,其所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C.夫妻分居两地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D.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E.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答案:A,B,D,E
    解析:
    夫妻分居两地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 第5题:

    【单选题】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在离婚时()

    A.应归本人所有

    B.应归双方共有

    C.结婚时间不到10年的归本人所有

    D.结婚时间超过10年的归双方所有


    心室内中出现了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