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刑事抗诉的形式只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相关问题
  • 第1题: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提出检察意见,提出抗诉的法定后果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维持原判。

    A、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

    B、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

    C、判决驳回申诉或者抗诉

    D、判决原告败诉


    参考答案:A

  • 第3题:

    检察院的抗诉书分为二审程序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


    (1)抗诉的对象不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二审抗诉的对象则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提出抗诉的权限不同。再审抗诉只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二审抗诉则是由原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3)抗诉的法定时间不同。再审抗诉不受期限限制,而二审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审理的程序不同。再审抗诉,如果是对一审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再审时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对二审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再审时则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而二审抗诉提起后,则案件属于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 第4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

    B.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C.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必须制作再审决定书

    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应受“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限制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刑诉法解释》第309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显然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6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选项B正确。依据《刑诉法解释》第307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故对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引起案件的再审,人民法院可不制作再审决定书,选项C不正确。选项D中的“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原则仅适用被告人上诉的情况,对再审案件不受该原则限制。

  • 第5题:

    刑事抗诉的特点有()。

    A、抗诉的单一性

    B、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

    C、抗诉的程序性

    D、抗诉的强制性


    参考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