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李某将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本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B.出纳需要持会计证上岗C.出纳不需要持会计证上岗D.出纳人员可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题目
厂长李某将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本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B.出纳需要持会计证上岗

C.出纳不需要持会计证上岗

D.出纳人员可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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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9年5月,南京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8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科长,并将厂长李某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2008年11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以上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①厂长李某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计科科长冯某调任计划科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会计科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②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A)《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B)《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中,会计张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调动离职不符合规定。理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 第2题:

    某国有控股公司新的法人代表刘某上任后,对会计人员安排任用上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

    A.在未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冯某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在未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提拔只有5年会计工作经验的闫某任科长,闫某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C.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公司会计科任出纳,陈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因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量小,不宜安排专人管理,由陈某兼管


    正确答案:CD

  • 第3题:

    共用题干
    2012年3月,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发生以下情况:(1)厂长李某将朋友的女儿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张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该厂档案科销毁会计清册(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准备按规定程序将这些会计档案进行销毁。(3)任命王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无任何工作经历。(4)企业负责人召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余额转到新账簿上,并指使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予以烧毁。

    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事项中,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A:张某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从事会计工作
    B:张某担任出纳,兼管稽核工作
    C:张某是厂长李某的朋友的女儿,在该厂担任出纳
    D:张某担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答案:A,B,D
    解析:
    1.考点分析:《会计法》相关规定【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考点分析:会计档案的保管【解析】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考点分析: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考点分析:会计档案的管理【解析】略。
    4.考点分析: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解析】根据《刑法》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第4题:

    2007年2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机械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6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科长,并将厂长李某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证。

    (2)2006年11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3)2006年12月10日,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会计科长刘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厂长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厂长仍要求其办理。

    (4)2006年1月6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5)该厂2006年10月以来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圆珠笔书写的,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

    要求:

    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①厂长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计科长冯某调任计划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会计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②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A.《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B.《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会计张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办理调动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南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①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②会计科长刘某仅又口头方式向厂长反映坐支行为,而对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4)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5)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①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圆珠笔书写不符合规定。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②会计账簿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不符合规定。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 第5题:

    根据材料回答9~10题:

    2011年3月,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发生以下情况:

    (1)厂长李某将朋友的女儿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张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该厂档案科销毁会计清册(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准备按规定程序将这些会计档案进行销毁。

    (3)任命王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无任何工作经历。

    (4)企业负责人召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余额转到新账簿上,并指使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予以烧毁。

    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事项中,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

    A.张某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从事会计工作

    B.张某担任出纳,兼管稽核工作

    C.张某是厂长李某的朋友的女儿,在该厂担任出纳

    D.张某担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正确答案:ABD
    【考点】会计人员的要求 
    【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法第37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