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也称为母子公司。拥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并能够实际控制起营业活动的公司称为()。

题目

企业集团也称为母子公司。拥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并能够实际控制起营业活动的公司称为()。


相似考题
更多“企业集团也称为母子公司。拥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并能够实际控制起营业活动的公司称为()。 ”相关问题
  • 第1题:

    A公司是某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各项中,应纳入A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有( )。

    A.拥有B公司60%股份,拥有C公司25%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30%股份时的C公司

    B.拥有D公司40%股份,拥有E公司35%股份,D公司拥有E公司55%股份时的E公司

    C.拥有F公司70%股份,F公司拥有G公司52%股份的G公司

    D.拥有H公司35%股份,并根据章程控制H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时的H公司

    E.拥有I公司40%股份,并在I公司7位董事会成员中拥有4位成员时的I公司


    正确答案:ACDE

  • 第2题: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并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


    答案:对
    解析: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并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 第3题:

    8、能够拥有国外公司股份,或以其他形式控制海外公司重大业务活动的公司属于

    A.母公司

    B.分公司

    C.子公司

    D.兄弟公司


    ABCD

  • 第4题:

    李某和王某为A公司的大股东,若其分别将所持A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C公司,并导致C公司在B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3%,同时L集团拥有C公司的控制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Ⅰ.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将触发对B公司其他股东股份的全面要约收购
    Ⅱ.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成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Ⅲ.如果C公司预计无法在该项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要约,则应将其所拥有权益的L公司的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Ⅳ.如果C公司将其所持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之后,拟继续增持B公司的股份,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Ⅴ.C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

    A:Ⅰ、Ⅲ
    B:Ⅰ、Ⅴ
    C:Ⅱ、Ⅲ、Ⅳ
    D:Ⅰ、Ⅲ、Ⅴ
    E:Ⅲ、Ⅳ、Ⅴ

    答案:A
    解析:
    Ⅰ、Ⅲ、Ⅳ、Ⅴ四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2章(即权益披露)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6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48条的规定办理。Ⅱ项,第8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①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②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③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④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5题:

    李某和王某为甲公司的大股东,若其分别将所持甲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致丙公司在乙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乙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3%,同时有丙公司的控制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Ⅰ.由于丙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乙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将触发对其他股东股份的全面要约收购

    Ⅱ.由于丙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乙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成为B公司实际控制人

    Ⅲ.如果丙公司预计无法在该项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要约,则应将其所拥益的乙公司的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Ⅳ.如果丙公司将其所持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之后,拟继续增持乙公司的股份,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Ⅴ.丙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

    A、Ⅰ,Ⅲ
    B、Ⅱ,Ⅲ
    C、Ⅰ,Ⅳ
    D、Ⅲ,Ⅴ

    答案:A
    解析:
    A
    通过间接收购取得上市公司不同比例股份的处理方式有:①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来超过30%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②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有关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