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劳动法体系是指构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这一概念强调构成劳动体系应是内容完整的,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各项劳动法律制度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体系和劳动立法规划体系和劳动法学体系是不同的,劳动法将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均纳入到其体系中,包括,劳动关系建立前的就业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以及为劳动法的实施所必须的劳动仲裁制度、诉讼制度、监察制度、工会制度,及《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此相呼应,劳动保障部和地方人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涉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监察等方面的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形成了以劳动法为龙头的多层次、多领域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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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我国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参考答案:1.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行为。《劳动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征他人的意见,也不必履行物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1)在试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发生下列法定情况之一,需要裁减人员而引起劳动合同的解除。(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 第2题:

    试述我国劳动法对职业纪律的规定所体现的特色。


    参考答案:1.职业纪律是为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服务的。社会主义劳动的目的是为了建设更美好的国家和得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同和文化生活水平,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制定职业纪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实现生产过程的需要,是为了劳动者的安全等自身利益服务的。2.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社会主义职业纪律不仅是劳动者以主人翁的身份要求建立的,而且由于他们本身就是劳动者,出于对自己健康和安全的考虑,他们也要求有一系列能保证正常生产的规则和秩序。因此,社会主义职业纪律主要是靠劳动者自觉遵守执行的。3.职业纪律是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社会主义职业纪律是为了劳动者自身利益制定的,劳动者对执行劳动纪律的手段,也是自己愿意接受的。

  • 第3题:

    试述教育法的体系结构。
    我国教育法体系由纵向5个层次和横向6个部门构成。
    纵向:1.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
    2.部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由6个部门组成。
    3.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各单行法未予规范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规加以调整。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5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属于这一层次的政府规章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和发布,其效力要低于行政法规。
    横向:1.义务教育法是调整实施义务教育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2.职业教育法是以实施职业教育涉及的社会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在我国,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这也培训。
    3.高等教育法是以高等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
    4.成人教育法是调整成人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的单行法。我国成人教育形式复杂,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5.教师法是调整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一方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6.民办教育法是以社会力量办学中所出现的各种关系和问题为调整对象的单行法。

  • 第4题:

    试述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从劳动法的概念中,可以明确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因此,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 第5题:

    根据各项劳动法律制度,试述劳动法体系。


    参考答案: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这一概念强调构成劳动法体系应是内容完整的,各种劳动法律制度;各项劳动法律制度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体系和劳动理发规划体系和劳动法学体系是不同的,劳动立法规划体系是在一定时期之内的劳动立法计划,它与完整而系统的劳动法体系结构是不同的。劳动法体系应根据各项劳动法律关系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劳动管理法(劳动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劳动就业法)、劳动关系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工会的法律保障、劳动标准法(工资法、工时休假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障法、职业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准法、员工奖惩规则法)、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疾病保险法、遗属津贴)、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劳动检查监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