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男,34 岁,居住在河南洛阳市甲区,从事汽车维修,其所开的汽车维修站位于河南洛阳市乙区。该维修站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表弟凯明,凯明居住在洛阳市丙区,但凯明实际上并不经营这家汽车维修站。嘉明雇佣了一个汽车修理工秦乐,秦乐常年居住在洛阳市丁区。秦乐为客户柳平(家住洛阳市戊区)修理汽车。修好后,秦乐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修理站内试开时,不慎汽车起火,造成发动机损坏,秦乐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柳平向法院起诉。 问:(1)柳平应以谁为被告?(2)哪些法

题目

嘉明,男,34 岁,居住在河南洛阳市甲区,从事汽车维修,其所开的汽车维修站位于河南洛阳市乙区。该维修站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表弟凯明,凯明居住在洛阳市丙区,但凯明实际上并不经营这家汽车维修站。嘉明雇佣了一个汽车修理工秦乐,秦乐常年居住在洛阳市丁区。秦乐为客户柳平(家住洛阳市戊区)修理汽车。修好后,秦乐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修理站内试开时,不慎汽车起火,造成发动机损坏,秦乐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柳平向法院起诉。 问:(1)柳平应以谁为被告?

(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3)若出现了管辖争议,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个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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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1)柳平应当以嘉明、凯明为共同被告。 因为汽车修理站的实际经营者是嘉明,而真正的业主是凯明,柳平在本诉讼中有权分别向嘉明和凯明申请诉讼权利,即可以将嘉明和凯明作为共同被告(共同诉讼人)。
(2)洛阳市的甲区、乙区、丙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审理。 当事人不上诉,判决生效。 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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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居住在甲市甲区的公民,因走私被位于乙市乙区的海关扣留,该公民不服,应向下列哪个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

    A.甲市或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C.甲区人民法院

    D.乙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解析】B。《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原告所在地”,是指原告住所地或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本案中分别为甲区和乙区。从管辖级别上适用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由中级法院管辖。

  • 第2题:

    我国著名的古桥之一洛阳桥位于河南省洛阳市。( )


    正确答案:×

  • 第3题:

    21、唐三彩只有河南洛阳市有。


    正确

  • 第4题:

    居住在甲市甲区的公民,因走私被位于乙市乙区的海关扣留,该公民不服,应由下列哪个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

    A.甲市或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C.甲区人民法院

    D.乙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行政诉讼法》第18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原告所在地”指原告的住所或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本案中分别为甲区和乙区。从级别管辖上适用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由中级法院管辖。

  • 第5题:

    河南省简称豫,省会是洛阳市。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