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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保险都包括哪些内容?谢谢啦。


    一、商业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1.普通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

    2.住院保险

    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费用就被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费(床位费)、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期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住院保险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术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术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综合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

    5.特种疾病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所以,人们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为保户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单项,如恶性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中某几种癌症;亦可以是多项,把约定的几种重大疾病一一列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等。一旦在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经一定级别的医院诊断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全数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医疗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负责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支出以保险医疗费用的人身保险。在我国,该险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作为主险的附加险办理,如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较为常见。因为不管是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还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都只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部分,而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此为了获得更充分的保险保障,投保医疗保险很有必要。 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需费用,但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5元。保险期限内医疗费给付累计总数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若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医疗保险,其除外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所支出的医疗、医药费;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费;装配假眼、假牙、假肢等费用。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须提供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以及县以上(包括县)医院诊断书和医疗、医药费收据。
    医保卡只能在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药店购药刷卡消费使用,
    医疗保险才能保障生病住院报销医药费,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在一个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为减轻肾透析、肾移植、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负担,保证其基本医疗,某些药物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如肾透析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辅助性治疗的中药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外,精神病患者将获得更优惠的条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内只收取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并减收起付标准的50%。
    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医疗费用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住院治疗需要预付押金时,由企业统一垫付。企业垫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在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中按比例垫付。大病医疗费统筹实行定点医院和转诊审批制度。以上简单介绍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与读者联系比较密切的一些常识,希望可以对你有所裨益。(供你参考)


    参考资料:个人观点和建议
    医疗保险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保险的作用是,当被保险人发生大额医疗费支出时,可得到经济上的帮助,对于因患一般性疾病而支付的小额医疗费用,可以视为日常生活开支,医疗费用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各种不同的健康险保单所保障的费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之组合。

    医疗保险只对因疾病引起的伤残负责给付,所以应该对医疗保险中的“疾病”含义有清晰了解。首先,疾病须是由非先天原因所引起。有些先天就存于体内的疾病,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则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其次,疾病须是人身体内部原因所致。某些最初诱因来自外部的疾病,如传染病或流行性感冒等,因为外来诱因侵入体内后使疾病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应被视为内部原因所引起。第三,疾病须是偶然性原因造成。人生以健康为常态,疾病的发生必须由于偶然的原因,并且可以用药物、手术等手段治疗。换言之,须有病因,还能治疗。年老衰弱等自然现象,人虽然呈现出病态,可以通过打针、吃药来维持健康,但因没有病因,所以不属于疾病。下面将介绍的是几种常见的医疗保险,即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和特种疾病保险、住院津贴保险、综合医疗保险。

    1.普通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

    2.住院保险

    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费用就被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费(床位费)、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期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住院保险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术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术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综合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

    5.特种疾病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所以,人们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为保户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单项,如恶性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中某几种癌症;亦可以是多项,把约定的几种重大疾病一一列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等。一旦在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经一定级别的医院诊断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全数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照起来可知,劳动者在退休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失业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于以上五种社会保险的实施情况也不尽相同,例如,工伤保险就还没有在上海地区实行。关于社会保险的具体实施项目可以向本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查询。只要是在当地已经实施的社会保险项目,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员工缴纳。至于单位是否缴纳了上述保险费,则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此外,有些社会保险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分担的,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还有一些社会保险仅由国家和企业承担,个人不需支付保险费,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此在工资单位中,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是否为我们代扣代缴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而且没有以代扣生育保险费为名义扣缴了工资。
    医疗保险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保险的作用是,当被保险人发生大额医疗费支出时,可得到经济上的帮助,对于因患一般性疾病而支付的小额医疗费用,可以视为日常生活开支,医疗费用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各种不同的健康险保单所保障的费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之组合。

    医疗保险只对因疾病引起的伤残负责给付,所以应该对医疗保险中的“疾病”含义有清晰了解。首先,疾病须是由非先天原因所引起。有些先天就存于体内的疾病,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则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其次,疾病须是人身体内部原因所致。某些最初诱因来自外部的疾病,如传染病或流行性感冒等,因为外来诱因侵入体内后使疾病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应被视为内部原因所引起。第三,疾病须是偶然性原因造成。人生以健康为常态,疾病的发生必须由于偶然的原因,并且可以用药物、手术等手段治疗。换言之,须有病因,还能治疗。年老衰弱等自然现象,人虽然呈现出病态,可以通过打针、吃药来维持健康,但因没有病因,所以不属于疾病。下面将介绍的是几种常见的医疗保险,即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和特种疾病保险、住院津贴保险、综合医疗保险。

    1.普通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

    2.住院保险

    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费用就被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费(床位费)、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期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住院保险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术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术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综合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

    5.特种疾病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所以,人们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为保户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单项,如恶性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中某几种癌症;亦可以是多项,把约定的几种重大疾病一一列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等。一旦在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经一定级别的医院诊断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全数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医疗保险包括意外医疗,普通医疗,重大疾病3大块。

  • 第2题:

    5、重点控制法都包括哪些内容?

    A.重点岗位

    B.重点环节

    C.重点客情

    D.重大活动


    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客情;重大活动

  • 第3题:

    请同学们根据前端分析和教学媒体选择与学习环境设计两个模块中选择的内容,结合本模块所学内容,完成一份教学模式选择与设计方案。方案中要说明选择或设计的教学模式为何,包括哪些教学策略,这些教学策略的具体用途以及实施过程,并以此为基础,逐步介绍教学过程,每个步骤都要包括学生活动、教师活动以及所需要的媒体与环境支持,最后,要根据教学过程画出教学结构流程图。


    C

  • 第4题:

    培训计划都包括哪些内容?
    应包括:培训对象、目标、时间、实施机构、方法、课程、教材、设施等。

  • 第5题:

    5、教学资源设计包括媒体的选择和课件的设计与开发,其中教师在选择媒体时主要根据哪些因素?

    A.教学对象和教学目标

    B.教学活动和教学环境

    C.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D.教学重点和难点


    多媒体素材设计;课件设计;网络课程设计;信息化学习工具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