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三、名词解释 1.格雷欣法则 2.无限法偿
1 .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又称“币制”或“货币本位制”,是指—个国家或地区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体系和组织形式。 2 .货币存量: 货币存量是指一国在某一时点上各经济主体所持有的现金、存款货币的总量。 3 . 信用货币 : 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渠道发行和流通的货币,是纸质形态的货币价值符号,完全依靠银行信用与政府信用而流通。 4 .无限法偿: 法律规定,在货币收付中无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用本位币支付时,收款人不得拒绝接受,故称为无限法偿币。本位币具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 5.价值尺度: 货币在表现和衡量商品价值时,执行着价值尺度职能。也称为“计量标准”,是货币职能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职能。实质上就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一定的价格,它是一种观念上的货币,“价标”就体现了观念上的货币。 6.流通手段: 货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发挥媒介作用时,便执行流通手段职能,也称“交换媒介”。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必须是现实的货币,可以是不足值的货币或货币符号。 7.格雷欣法则: 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金银两种货币的比价,两者按法定的比例流通。当金币与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背离时,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良币)通常被收藏、熔化而退出流通,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即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这一规律又称“格雷欣法则”。 8.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在这种货币制度下,市场上没有金币流通,货币单位规定了含金量,国内流通纸币或银行券,但它们在国内不能直接兑换到黄金,只能换取外汇,由外汇兑换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