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与乙国都是《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的 缔约国,“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是依据该公约设立的负责处理国际投资争议的国际机 构。此外,甲、乙两国同时也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缔约国,“多边投资担保机 构”是根据该公约设立的、对国际投资中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的国际组织。 乙国的桑德公司在甲国投资兴建了一座石油化工工厂,并且,桑德公司与甲国通过书 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 心仲裁”。在工厂运营过程中,甲国国内经济形势恶化,

题目

甲国与乙国都是《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的 缔约国,“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是依据该公约设立的负责处理国际投资争议的国际机 构。此外,甲、乙两国同时也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缔约国,“多边投资担保机 构”是根据该公约设立的、对国际投资中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的国际组织。 乙国的桑德公司在甲国投资兴建了一座石油化工工厂,并且,桑德公司与甲国通过书 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 心仲裁”。在工厂运营过程中,甲国国内经济形势恶化,桑德公司的石油化工工厂被甲国 政府征收。随后,桑德公司向“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提交了书面仲裁申请。

1.甲国提出单方面撤销对提交“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仲裁的同意,甲国行为是否符合《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的规定?()

A.符合

B.不符合

2.“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受理仲裁申请后,乙国是否有权提出对桑德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A.无权

B.有权

3.桑德公司由于担心股东对于公司前景的担心,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裁决意见,请问桑德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公约规定?()

A.不符合

B.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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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国与乙国都是《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的 缔约国,“解决投资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甲乙两国都为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政府与乙国国民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可以提交中心调解或者仲裁
    B、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才能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且同意一经作出,不得单方面撤销
    C、乙国投资者在寻求中心解决争端之前,首先要用尽东道国甲国当地救济
    D、甲乙两国都应当承认中心仲裁裁决的约束力,不得对裁决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包含限制性条款。A项中合同一的条款属于“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的条款,C项中合同三的条款属于“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D项中合同四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都是限制性商业条款。而B项中条款属于当事人的一般约定,不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故A、C、D三项当选。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资格获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国民;(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其国民所有;在上述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因为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故B项表述错误,应当选。


    国际合作开发合同是国家利用外国投资共同开发自然资源的一种国际合同形式。国际合同主体必须一方是东道国政府或法定的国家公司,另一方为外国公司。BOT合作方式为“建设一运营一转让”是利用的外资方式之一,B项正确。BOT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其最重要的特点是涉及众多当事人,当事人签订一系列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种:①特许权协议;②建设合同;③回购协议;④货物合同。同时BOT方式中还涉及供应合同、管理合同和保险合同等,故A、B、C、D项表述正确。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但是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的救济手段,作为它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但该公约并没有要求用尽当地行政、司法救济,作为提交中心管辖的先决条件。故A、B、D项正确,C项错误。


    本题的考点是国际重复征税的几种解决办法。国际重复征税源于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国际上,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优先权原则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在收入来源国优先征税的情况下,居住国就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避免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位于国外的财产免予征税。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免税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20%=40万美元,A选项正确。全额抵免是指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已缴的来源国税额可以全部用来抵充其居住国应纳税额,没有限额的限制。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40%=26万美元,故B选项正确。限额抵免是指纳税人可以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冲抵的已缴来源国税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境外来源所得按照居住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故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20%=40万美元,故C选项正确。扣除法是指居住国在对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总应税所得中扣除在国外已纳税款。故如果居住国采用扣除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70*40%)*20%=48.4万美元,故D选项正确。

  • 第2题:

    甲国和乙国均是1966年《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A公司在投资过程中被乙国政府国有化,就向投资争端解决机构申请仲裁的相关问题请教某律师。律师的下列咨询意见正确的是:

    A、投资争端解决机构的仲裁庭的组成为三位,双方各任命一位,第三位由双方共同任命,并担任首席仲裁员。
    B、A公司可以与乙国政府达成口头协议将双方的争议提交中心仲裁。
    C、如果A公司的主要股东是乙国国民,则争端解决机构对该争议无管辖权。
    D、如果A公司和乙国达成了将争端交给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则甲国不能再对A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答案:D
    解析:
    该题考察《华盛顿公约》的规定。A选项错误,公约第37条规定: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由每一方各任命仲裁员一名,第三人由双方协议任命,并担任首席仲裁员。B选项错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或缔约国向中心指定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C错误,公约25条第2款规定:在争端双方同意将争端交付调解或仲裁之日,具有作为争端一方的国家以外的某一缔约国国籍的任何法人,以及在上述日期具有作为争端一方缔约国国籍的任何法人,而该法人因受外国控制,双方同意为了本公约的目的,应看作是另一缔约国国民。D选项正确,公约第27条规定:缔约国对于其国民和另一缔约国根据本公约已同意交付或已交付仲裁的争端,不得给予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

  • 第3题: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 约》的缔约国。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 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B.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 解决该争端
    C.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


    答案:A,B
    解析: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对于前来投保的跨国投资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要求必须是具 备东道国以外的会员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注册并设有主要菅业点的法人,或其多数股 东为东道国以外一个或几个会员国所有或其国民所有的法人。此外,只要东道国同意,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 自东道国境外,则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经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耋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还可将合格 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据此,A项正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一经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代位取得投 保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各种权利或索赔权。据此,本题中乙国为东道国,故D 项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目的是成立一个“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 心”,作为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为各缔约国和其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调解或仲裁 的便利。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 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据此,C项说法是错误 的,B项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的答案为AB。

  • 第4题:

    甲国和乙国均是1966年《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A公司在投资过程中被乙国政府国有化,就向投资争端解决机构申请仲裁的相关问题请教某律师。律师的下列咨询意见正确的是:

    A.投资争端解决机构的仲裁庭的组成为三位,双方各任命一位,第三位由双方共同任命,并担任首席仲裁员。
    B.A公司可以与乙国政府达成口头协议将双方的争议提交中心仲裁。
    C.如果A公司的主要股东是乙国国民,则争端解决机构对该争议无管辖权。
    D.如果A公司和乙国达成了将争端交给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则甲国不能再对A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答案:D
    解析:
    该题考察《华盛顿公约》的规定。A选项错误,公约第37条规定: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由每一方各任命仲裁员一名,第三人由双方协议任命,并担任首席仲裁员。B选项错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或缔约国向中心指定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C错误,公约25条第2款规定:在争端双方同意将争端交付调解或仲裁之日,具有作为争端一方的国家以外的某一缔约国国籍的任何法人,以及在上述日期具有作为争端一方缔约国国籍的任何法人,而该法人因受外国控制,双方同意为了本公约的目的,应看作是另一缔约国国民。D选项正确,公约第27条规定:缔约国对于其国民和另一缔约国根据本公约已同意交付或已交付仲裁的争端,不得给予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

  • 第5题:

    为解决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简称《华盛顿公约》)的规定建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以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有关该公约下对投资争端的仲裁,下述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服裁决的可以上诉

    B.已同意交付中心仲裁,仍然可以给予外交保护

    C.中心的裁决如缔约国法院的最后判决一样,缔约国有义务履行

    D.在交付中心仲裁前,必须用尽其他救济方法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 度____国际投资法。依《华盛顿公约》第53条,不可以上诉,因此A错误。依第27条,已同意交付仲裁的争端,不得给予外交保护,因此B错误。依第54条,裁决正如该国法院的最后判决一样,缔约国应承认其效力,C正确。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救济手段,作为他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但是公约并不要求争议在交付中心仲裁前用尽其他救济方法,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