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个体发展来说,遗传与环境就是“决定的”因素,是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纵观历史,其争论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叶。以非此即彼为特征。两个极端理论的代表是遗传决定论和环境决定论。优生学的创始人高尔顿是遗传决定论的鼻祖;行为主义的创始人华生是环境决定论的主要代表。第二个时期,从20世纪初叶到20世纪60年代,这一时期,心理学界开始注意到遗传和环境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开始研究分析各自的作用,以斯腾等人的会合论和格赛尔的成熟论为代表。斯腾的会合论的核心是,人类心理的发展既非仅由遗传的天生素质决定,也非只是环境影响的结果,而是两者相辅相成所造就的。格赛尔的成熟优势论认为,支配儿童心理发展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成熟,二是学习,成熟更重要。鲁克森伯格也认为发展是遗传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即发展=遗传+环境。美国心理学家吴伟士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等于遗传和环境的乘积。第三个时期,从20世纪60年代延续至今。这一时期,心理学界开始深入研究两者的复杂关系,进而探究两者是如何起作用的,分析两者的相互制约关系,提出了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这种观点的基本思想是:①注意到两种因素的相互依存关系,即任何一种因素作用的大小、性质都依赖于另一种因素,它们之间不是简单的相加或会合。②注意到两个因素之间的相互转化和渗透的关系,即当前对环境刺激作出某种行为反应的有机体是它的基因和过去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相互作用论的观点在当前比较流行并得到普遍承认,代表人物有瑞士的皮亚杰,法国的瓦龙,以及前苏联的维果茨基、鲁利亚和列昂捷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