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各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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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各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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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权利的认识。


    正确答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第2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参考答案1)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本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利即为法律所
      确认。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
      保障。
      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活动。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任务,有权依据国家教育
      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决定具体课程、专业设
      置,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招生权是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以及办学
      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招生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招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机构具体的招
      生办法,发布招生广告,决定招生的具体数量和人员,确定招生范围和来源。
      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有权制定具
      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根据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精
      神的或物质的奖励或校内处分等。
      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
      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
      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的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从本校的办学
      条件、办学能力和编制实际情况出发,有权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制定本校
      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签订和解除聘任合同,并有权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
      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
      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理。
      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学校对来自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
      动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抵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上述权利外,学校还享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
      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确立的有关权利。

  • 第3题:

    请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四个伟大”的认识。


    参考答案:“四个伟大”是重大理论创新,为在新时代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指明了方向。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各自有着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同时又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我们要深刻认识“四个伟大”的巨大作用,在新时代努力推进“四个伟大”。

      深刻认识进行伟大斗争的作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进行伟大斗争,要求我们抓机遇、迎挑战、除风险、化危机、强动力、增活力。实践证明,只有进行伟大斗争,才能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行,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才能使全党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从而建设好伟大工程。只有进行伟大斗争,才能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坚决破除一切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顽瘴痼疾,有效应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推动伟大事业蓬勃发展。只有进行伟大斗争,才能有效应对来自国内和国际的挑战,化解来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的风险,搬掉民族复兴道路上的各种绊脚石,如期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伟大梦想。

      深刻认识建设伟大工程的作用。在“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新时代,党面临的“四大考验”仍然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四种危险”依然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如果不能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都无从谈起。只有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确保党始终具有强大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党才能带领人民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深刻认识推进伟大事业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我们党之所以能带领人民取得如此辉煌成就,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如此光明前景,靠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无论是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还是实现伟大梦想,都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深刻认识实现伟大梦想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肩负起的历史使命。这个伟大梦想,激励着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最终都要落脚到实现伟大梦想上。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展现了民族复兴的美好前景。党的十九大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科学指引。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要围绕伟大梦想来推进,不断汇聚起实现伟大梦想的磅礴伟力。


  • 第4题: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权利的 规定。


    答案:
    解析:
    教师除享有一般公民权利外,还享有 职业本身特点所赋予的专业方面的自主权。 (1) 教育的权利,即教师依法享有对学生实 施教育、指导、评价的权利。 (2) 专业发展权,即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参加进修或其 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3) 参与管理权,即教师可以通过各种合法 途径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

  • 第5题:

    结合实际,请你谈谈对教师专业化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1)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和结果,以及社会为实现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而努力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师个体的专业化,一是教师职业的专业化。
    2)要理解这个问题,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教师专业是复合性的专业,包括学科的专业性,也包括教育的专业性;第二,教师专业化的实现是一个多方面多主体努力的过程,既需要教师自身的巨大努力,也需要国家、政府、大学的努力;第三,教师专业化有多方面的内涵,即服务宗旨或专门功能、专业训练、专业权限、专业团体、专业地位;第四,教师专业化是一个持续的努力过程。(本题要求有联系实际的内容,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占3分。)

  • 第6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权利的规定,教师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是( )。

    • A、教育教学权
    • B、科研学术活动权
    • C、报酬待遇权
    • D、培训进修权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谈一谈你对综合实践活动总体规划及其方法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一所学校某一年度、某一学期各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如何安排才能协调有序、具有特色?一个班级的学生在某一学段内或在连续的几年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如何相互衔接、主题如何相互映衬?一个年级的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上如何最大限度地整合课程资源?等等,这些都涉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体规划。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体规划是一所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与实施的宏观规划,是学校各年级综合实践活动有效、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性决定了在学校层面上制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为学校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一样,也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但是,与学科课程不同的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展开是依据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因此,学校应遵循《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的基本思想,为该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制定出具有整体性的一学年或几学年的总体规划。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一般包含三个层面的总体规划,即学校几个年度或某个年度的总体规划、一个年级在几个年度或某个年度的总体规划以及某个班级在几个年度或某个年度的总体规划。每个层面的总体规划的呈现方式是不同的。
    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学校的总体规划必然要从学生的角度去考虑。总体规划的方法主要有:系统分析法、综合法、基于“多元智能”进行总体规划法、情境分析法等。

  • 第8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首先,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性。其次,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一)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二)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第三,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二,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 第9题:

    问答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正确答案: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首先,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性。其次,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一)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二)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第三,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二,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探究式课堂教学的认识和理解。

    正确答案: 所谓探究,就其本意来说,是探讨和研究。探讨就是探求学问,探求真理和探本求源;研究就是研讨问题,追根求源和多方寻求答案,解决疑问。探究式课堂教学是以探究为基本特征的一种教学活动,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以学生独立自主学习和合作讨论为前提,以现行教材为基本探究内容,以学生周围世界和生活实际为参照对象,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表达、质疑、探究、讨论问题的机会,让学生通过个人、小组、集体等多种解难释疑尝试活动,将自己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形式。探究式课堂教学的操作步骤大致可以分为四步进行。
    (1)激趣引题,自学探究;
    (2)解疑导拨,合作探究;
    (3)明理强化,实践探究;
    (4)激励评价;引申探究。(每一步,要有自己的理解和解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我国现阶段教师的权利做出的具体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有(    )
    A

    获取报酬待遇权

    B

    民主管理权

    C

    进修培训权

    D

    管理学生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 第13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认识。


    正确答案:(1)教师的此项义务也可简称为“尊重学生义务”,它是对教师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宪法及相关法律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这是教师的天职与美德。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因民族、性别、身体状况、学习成绩等因素偏爱某些学生,而歧视另外一些学生,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缺点、错误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特别关怀,力求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掉队。
    ②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必须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前提。教师应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治观念,尤其是对待学生的错误应采取宽容、理解的态度,不能侮辱、歧视学生,不得侵犯学生隐私,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能以关心、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③教师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应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不能只关注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学业成绩,而忽视学生的德育和其他方面的发展。

  • 第14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申诉制度的认识。


    答案及解析:

    所谓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是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的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的法律制度。

    3.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而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申诉的程序

    1.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3)以法定形式提出。

    2.申诉的受理。在对教师申诉的受理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要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如果申诉书未说清理由和要求时,应要求申诉人重新提交申诉书。

    3.申诉的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对于受理的申诉案件,在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决的,若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受理机关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将处理决定书发送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申诉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第15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哪些权利?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第16题: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教育行动研究的认识。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教育行动研究是指通过研究真实的学校教育过程与情境,以提高自己的教育行动质量与教育行动效率为目的的研究模式。它一方面旨在提高教育实践者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与教育问题的洞察力;另一方面也为优化教学实践提供具体策略。
    (1)教育行动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①为教育行动而研究(research for education action)。这是行动研究的目的,是与传统研究“为理论建构而研究”的研究目的相对应的。为教育行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为解决教育行动中的实际问题;为提高教育行动的效率;为提高教师的教育行动能力与素养。
    ②对教育行动的研究(research of education action)。这是教育行动研究的对象,教师是教育行动的当事人,因此以教育行动为研究对象是指:教师要反思的思想与行动预设;教师要分析自己行动的动机与原因;教师审视自己的教学过程。
    ③在教育行动中研究(research in education action)。这是教育行动研究的情境,一方面,要求研究与研究关注研究情境的特殊性;另一方面,证明行动的过程,就是努力提高行动效率,改善行动质量,提高自我行动能力的过程。
    (2)教育行动研究的优点:
    ①适应性和灵活性。行动研究简便易行,较适合于没有接受过严格教育测量和教育实验训练的中小学教师采用。行动研究容许边行动边调整方案,不断修改,经过实际诊断,增加或取消子目标。实验条件的控制比较松缓,注重实际的教育环境,较有利于在教育这样复杂的研究现象和领域内进行。
    ②评价的持续性和反馈的及时性。行动研究强调评价的持续性即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贯穿整个研究过程。反馈的及时性从两个方面看:一是及时反馈总结,使教育实践与科学研究处于一动态结合与反馈中;二是一旦发现较为肯定的结果,便立即反馈到教育实践中去。
    ③较强的实践性与参与性。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紧密联系。教育研究紧紧围绕着学校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行动。参与性体现在典型的行动研究中,研究人员由专职研究人员、行政领导和第一线教师联合构成,研究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予方案的实施。
    ④多种研究方法的综合使用。在较成功的行动研究中,可汇集多种研究方法的作用。理想的行动研究法应是多种科学研究方法的灵活和合理的并用。
    (3)教育行动研究的缺点:由于其非正规性而缺少科学的严密性,在实际研究中,不可能严密控制条件,其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不够。

  • 第17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及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如何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1)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2)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 第18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的“学者”、“研究者”职能的认识。


    正确答案: 做“学者”、“研究者”,是信息社会对教师提出的要求。进入信息社会,人类面临的新问题是要建立学习社会,实现终身学习。学校的教师要做的工作,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要教会学习。从把现成的知识传递给学生到让学生学会学习,教师工作的内容与方式都要发生变化。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在这一过程中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和能力。传授什么知识要在研究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后才能判断和确定。一方面教师要有文化知识,另一方面又要有人的学习的知识、教学论的知识。

  • 第19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律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教育主体之间也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一定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教育法律规范的调整,使其在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它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其主要指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
    2.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其主要指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也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育主体产生影响。
    3.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
    4.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6.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其主要指作为一个开放系统的学校,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义务关系。

  • 第20题:

    谈一谈你对My Library的理解与认识?


    正确答案: My library实际上是提供一种个性化信息服务,是在“信息爆炸”的背景下针对“信息过载”和“信息迷航”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它基于用户的学科、研究方向和使用习惯等特征,通过用户定制、系统推荐和推送功能,为用户提供针对性信息服务,是网络环境下信息服务向纵深发展的趋势,也是未来信息服务的主流模式。My library是人人都有图书馆的理想,它是一个以用户为核心,由用户驱动的个性化集成定制用户,是以个性化选择为界面的图书馆信息资源搜集方式,它向用户提供对虚拟资源集合的个性化定制功能,目的是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结果,帮助用户获得与其描述特征相一致的数字化资源,减少用户在信息使用过程中的信息过载的困扰。

  • 第21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各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是我国教育基本法对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性规定。
    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本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
    (3)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
    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科学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造性活动;
    (2)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我国要求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教学内容讲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
    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具体包括:
    (1)教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
    (2)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
    (3)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的这一权利作为专门的职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非法手段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获取报酬权是教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它包括两项内容:
    (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
    (2)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这项特殊权利主要是针对教师劳动量大、体脑消耗比较严重、专业性较强的职业特点所作的规定,利用寒暑假的带薪休假让教师在假期获得身心休整。
    5、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是教师法律地位的人格体现。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2)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精神传递给青少年学生,让学生进行社会民主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知法、懂法与合法地参加民主管理的意识和精神。教师自身也可以通过教职工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的发展与改革等一些重大问题。
    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教师培训权是教师不断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充实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主要内容:
    (1)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从而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
    (2)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权利。这项规定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权利的行使。因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是教育教学的需要,也是时代对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师素质提高提出的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权利的规定,教师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是( )。
    A

    教育教学权

    B

    科研学术活动权

    C

    报酬待遇权

    D

    培训进修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

  • 第23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请你谈谈对教师专业化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和结果,以及社会为实现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而努力的过程。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师个体的专业化,一是教师职业的专业化。
    2)要理解这个问题,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教师专业是复合性的专业,包括学科的专业性,也包括教育的专业性;第二,教师专业化的实现是一个多方面多主体努力的过程,既需要教师自身的巨大努力,也需要国家、政府、大学的努力;第三,教师专业化有多方面的内涵,即服务宗旨或专门功能、专业训练、专业权限、专业团体、专业地位;第四,教师专业化是一个持续的努力过程。(本题要求有联系实际的内容,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占3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