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最髙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李法官接受受委托从事审计的单位请吃,因为不是接受当事人的请吃,所以并不属于“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形
B.姚法官在一次执行工作中将执行工作的秘密泄露给被执行人,因为不是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所以并不属于“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形
C.邱法官经常向当事人的委托律师借用私家车,因为是“借用”,所以不厲于“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形
D.黄律师受朋友尚某之托,向正在审理尚某案件的法官说情,因为不是插手过问,所以不厲于“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形